[閒聊] 第二屆飛鳥盃比賽分享

作者: ewqasdfish (飛鳥二世)   2015-11-29 20:17:44
最近台北大學預計於12月舉辦日麻比賽
雖然免報名費~但高雄衝台北實在太遠~且比賽時間又太短~不過癮~
小弟就趁此機會邀集雀友~想了個賽制,辦個小比賽
以解無法北上比賽之憾
以下跟大家分享本屆賽事:
《~第二屆飛鳥盃~》
時間(預計):104年12月05日(六) 08時-22時
104年12月06日(日) 08時-18時
地點:高雄小綱場(手洗桌,用小弟未拆封的般若牌)
參賽選手:小劉、鳳雛、小鄧、飛鳥(就是小弟本人)
冠軍獎品:高級燒肉專門店吃到飽餐券x2 (考量到小鄧參賽~本票券南北通用喔!)
(不提詳細價值,比上屆少但不會差異太大,獎品由小弟一人提供)
『因獎品由小弟一人提供,參賽者無須繳交報名費、場地費等
參賽費用完全為零,故無任何金錢交流或價值往來之問題。』
合先敘明。
規則如下:
1.牌局進行採第二屆般若盃規則,惟有一點不同之處:綠一色不必有發。
2.順位馬採過點制度:
這是上次般若賽後討論的賽制之一,本賽事實行之~
起返點均為25000,半莊結束剛好25000視同過點。
順位馬如下:
一人過點:+45 -5 -10 -30
二人過點:+30 +10 -10 -30
三人過點:+30 +10 +5 -45
註:本賽事仍採未滿30000點西入規則,若西四結束四家皆為25000,則順位馬皆為0。
3.有「砍頭賞」:(因日麻對於「斬首」已有定義,避免混淆故以不同名詞闡述)
參考本次北大盃,「擊飛他人者有獎勵」規則衍伸之~
本賽事所謂「砍頭」,亦即「確實擊飛他人」,詳細說明如下:
一、所謂「確實擊飛他人」:係指以「自摸」或「直擊」讓他人低於0點(盒聽),
無法繼續進行該場半莊戰。
故若有選手因不聽罰符或流局滿貫而飛掉,不算被砍頭。
二、一炮雙響擊飛處理:很簡單,被砍掉的頭只有一個,獎勵當然也只有一個。
獎勵給確實把頭砍下來的人(就是上述「確實擊飛他人者」)
舉例如下:
(1)A剩4000點(以下點數均省略"點"),同時放銃給下家B 3900,對家C 2000
按照順序先支付3900給B,又付2000給C,此時A盒聽。
本例為A被C砍頭,C獲得砍頭賞。
(2)A剩4000,同時放銃給下家B 8000,對家C 5200
按照順序先支付8000給B,此時A已經先盒聽
就算還要付5200給C也不影響A已經「沒頭」的事實。
本例為A被B砍頭,B獲得砍頭賞。
「砍頭賞」:同時擊飛一人者,總分數+10
同時擊飛二人者,總分數+30
同時擊飛三人者,總分數+60
被擊飛者,無額外罰則。
三、若因錯和導致自身飛掉者,總分數-10。
P.S.其實「砍頭」與「被砍頭」可以直接置換「擊飛」與「被擊飛」會比較好懂~
大家也可以把他們當作一樣的意思來看待,會比較好理解。
但為什麼本賽事還是要用「砍頭賞」而不是「擊飛賞」呢?
...
......
............
拜託~我誰阿~我「飛鳥」捏~叫「擊飛」多不吉利阿~~XD
4.比賽流程與冠軍界定:
預計第一天進行10場半莊,早上進行5場半莊後,一小時吃飯,下午再進行5場半莊。
第二天進行8場半莊, 早上進行5場半莊後,一小時吃飯,下午再進行3場半莊。
流程可能依實際狀況有所調整,惟賽前會與各選手協調取得一致。
二天賽事,依「過點制」分數+「砍頭制」獎勵分數=分數最高者(分數取至百點)
為第二屆飛鳥盃冠軍。
若分數相同,則依下列標準決定排名:
(1)「砍頭」多者勝。
(2)若上點仍相同,則「被砍頭」少者勝。
(3)若上點仍相同,則「過點」較多次者勝。
(4)若上點仍相同,則由他人拿出1-9p各一張,將牌蓋住洗牌
作者: zxp86218 (夏納薇加)   2015-11-29 20:27:00
先推一個頭香
作者: refusekkk (另類3k)   2015-11-29 20:31:00
作者: Bingojkt (-Bingo!-)   2015-11-29 20:50:00
未看先推,觀眾表示期待飛鳥神預測,怎麼知道我看到一半在想怎麼不叫擊飛賞XDDD
作者: refusekkk (另類3k)   2015-11-29 21:04:00
樓上我還想看你寫的故事
作者: Bingojkt (-Bingo!-)   2015-11-29 21:21:00
最近工作導致拖稿sorry...這禮拜看能不能生一篇出來
作者: ntdenntden (暗黑巫師)   2015-11-29 21:24:00
作者: refusekkk (另類3k)   2015-11-29 21:25:00
沒關係 慢慢來 但拜託不要富奸就好 因為太精彩了
作者: qiaffvvf (鸑鷟)   2015-11-29 21:58:00
有飛有鳥還不是冠軍 鴻運當頭這些不吉利什麼的都是浮雲?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5-11-30 00:06:00
推 下周只好去外場打@A@順位馬為0人過點狀態下和二人過點是一樣的。打錯 是四人過點下(全平點)
作者: ewqasdfish (飛鳥二世)   2015-11-30 14:41:00
樓上說的和我們規則有不同嗎?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5-11-30 16:36:00
西四後全為平點則順位馬為0 << ...還是你的過點是超過25000 而不是25000以上
作者: qiaffvvf (鸑鷟)   2015-11-30 20:50:00
半莊結束剛好25000視同過點 <他應該是想要四人全沒動就套0不另作順位修正
作者: ewqasdfish (飛鳥二世)   2015-12-01 00:05:00
第二點第二段就有講,原點以上視同過點。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5-12-01 08:42:00
大概知道了 也就是說極端狀況(四家平點)等同此局四方互角的意思 沒有順位馬的問題這樣說沒錯吧?
作者: ewqasdfish (飛鳥二世)   2015-12-01 11:57:00
是,亦即皆為0。和你的理解一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