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詐糊賠三家看麻將的本質

作者: lorenzero (羅亮佐)   2021-11-09 18:02:02
是說好久沒有發廢文ㄌ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疑惑過為什麼詐糊要賠三家?為什麼不能把牌收回去繼續
打算相公就好?怕串賭?等等......
就我有印象的一個考據性解釋是,根據老章麻將(反正就是前現代時期的麻
將)的規則來說,有人和牌的時候四家都要把手牌攤開計算分數,所以這樣
倒牌的動作是不可逆的,也因此不能糊卻倒牌的玩家要包賠(剝奪了其他三
家繼續遊戲的權力)。而現代的麻將繼承了這樣的規則,因此詐糊要賠三家
。這是我多年前在某個推廣“麻將規則改制”的雅虎部落格上看到的,早已
忘記該名大大id,雅虎部落格早已收攤。但最近兩年居然也在不同地看到類
似主張,甚妙哉。
但麻將的規則的道理真的只是承襲古代麻將嗎?我是不完全認同的
我們來設想一個狀況,徂果你今天透過讀牌,發現甲家手上有五萬一崁,所
以你選擇也拆掉手上的卡張,誰知道轉聽成功後甲家竟然詐糊。請問這時候
如果收回去繼續打,那麼你是不是就失去了你讀牌與決策所帶來的比較利益
?因為另外兩家本來有可能無法像你擁有讀牌的資訊,傻傻的聽卡五萬聽到
死,而你則是多了無數倍自摸的機會,結果現在一個詐糊你的比較利益就瞬
間沒了。
我認為詐糊賠三家的規則就是在保障“有能力者”(有能力讀牌並做出正確
決策者)在這桌上勝出的一種保證。本質上就是保障有能力獲取資訊落差者
的套利空間。
回過頭來,為什麼發這篇文則是因為對於麻將的本質特別是台灣麻將有更深
入的研究與體悟後才下的結論。我認為那個本質是深刻的,只可惜麻將並沒
有向德州撲克那麼檯面化,就以認真了解那個本質的人十幾年來應該是沒有
多太多。
我直接說結論,台灣麻將的本質就跟選擇權或是指數期貨一樣,是種零和遊
戲,比的是資訊力與決策力。請注意這兩種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當然還有
心理素質與體力,但我相信萬事要成功這兩點應該是不需要多提。而事實上
所有的“賭”,只要你不是莊家東主,比的都是資訊力與決策力,差別在於
有沒有辦法克服抽水,以及期望要花多少時間來實現(機會成本與年報率的
概念)。
曾經在某篇文章中看過“牌技好的人自摸率應該較高才是”,當然多年前的
我不甚認同,現在的我找不太到什麼反駁這句話的理由。
最後補上一個例子,那就是很多人覺得”三個洞摸輸一個洞“覺得很不公平
,但其實只要張數不為零就是有可能會先被摸到。更近一步地說,很多人很
討厭被擋摸,我也只是笑笑的。彷彿聽那種只能等別人打出來的牌一定比較
好一樣
想想也真是不解,有時候已經知道自摸很有優勢了,這時候不去想想如何增
加自摸的機率,反而是認為自摸應該要少收才能夠提升讀牌的重要性,我也
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
拋磚引玉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1-11-13 16:28:00
標準的幻想文賠三家就是因為要是沒人發現詐糊 那詐糊者是收錢的如果詐糊不用包 我就蒐集一堆同色牌 也就是清一色然後每次有人打條子 我就喊胡 倒牌 大家來幫我看聽什麼 沒胡 就收起來繼續打 這就不利牌局的進行什麼保障有能力者 笑死 根本沒人想那麼多麻將規則是保護「守規則的人」 不是「有能力的人」守規則的一定按照規定的順序取牌、補花牌 滿足手牌不守規則的就是會從中取巧 甚至詐糊詐糊要是沒人驗牌 詐糊者可以輕鬆賺三家詐糊可以收回繼續打 一定很多人在手牌亂時倒牌反正被抓到不用包 沒被抓到就賺三家 報酬率很高這麼簡單的原因怎麼可以想成什麼保障有能力的人????這種話就跟說法律是保護好人一樣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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