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種過水法是大眾嗎?

作者: micrub9314 (endless love)   2018-06-15 10:43:21
※ 引述《ftsn (站在該有的位置~~)》之銘言:
: 你的名詞解釋其實是有問題的
: 舉個例子 今天 我手牌 三 四 六六
: 萬 萬 萬萬 聽二萬.五萬
: 上家打了五萬 我不胡 這是過水對吧
: 對家打了六萬 我碰起來 丟三萬 聽四萬 這時任一家打四萬 我都可以胡 沒問題吧
: 這樣並不符合你說的
: 解除過水的方法1.摸入非胡之牌並打出 (我並沒有摸到任何牌)
: 2.暗槓 加槓之類的
上家打了5萬 你過水 再來輪到你摸打(解過水) 然後才是下家摸打 對家讓你碰
當然可以胡 但是跟本例哪裡有關係??
到底誰有問題?
: 而且你不要自己加字好嗎
: 麻將協會 根本沒有說"吃碰及碰槓都無法解過水" 你去翻條文來看
我從來沒有說 吃碰及碰槓都無法解過水 這句話是麻將協會說的
我是說 打出非胡之牌 這句話包含了該意思
可以請你好好看文章再質疑嗎?
: 麻將協會是寫"碰槓"自摸不算 什麼是碰槓??
: "碰槓"就是槓別人的牌並不是所謂的(碰+槓)兩種 這點他名詞解釋有寫
: 裡面的名詞解釋:加槓=明槓+碰槓
: 如果是碰+槓 他會用鈍號分開 寫成碰、槓 或 碰(槓) 可以仔細看條文
: 所以碰牌後是可以解除過水的.....
我從來沒有說 碰槓=(碰+槓)兩種
來堂邏輯課
假設我說碰槓=(碰+槓)兩種
完整的句子是 吃碰及碰槓(下略)
那我不就再說 吃 碰及碰 槓 4種 動作嗎? 碰說了兩次 明顯不合理
得證 我指的是 吃or碰or碰槓(槓別人的牌)
你可以不要一直故意曲解別人的意思 又發文質疑嗎?
而且你到底怎麼用4行跟碰無關的話語 得出碰牌後是可以解除過水 的結論啊..
: 今天麻將協會是定義
: 過水:得胡牌而未胡牌, 是為過水, 其後迄本身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前不得胡牌
: 解除過水的方法: 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即可解除過水
: 今天過水比較像一個定義 就是我可以胡牌 但我放棄胡牌的權利 不胡 這就叫過水
: 今天原本的例子 1233萬 別人打3萬 我不胡 這種行為就叫過水
: 今天 我碰起來 手牌 就只剩12萬 原本就沒聽 (剩11萬 22萬 才叫有聽)
牌局到這裡你就胡了 就是不該碰
胡牌成立 到底是在碰什麼
是不是有說好不胡下家啊??
: 你不能強制我不可以碰吧 而且碰牌的行為原本就在前 打牌再後
: 丟1萬或2萬 本來就符合打出非胡之牌
: 你不要說什麼17張有成胡牌就算 哇靠 那假如我事先早早碰好的3萬在門前
: 這樣也可跟我的1.2萬也成對 這樣也算有胡牌??
: 碰牌本來就是行為 打出非胡之排解過水也沒違反定義
: 用條文來解釋 不管是麻將大賽 麻將協會 維基都是這樣解釋的 自己可以去翻看看
所以你還是沒解釋 不胡下家 胡對家的行為
給我一個不是串賭的理由
作者: yushes920179 (樂冰)   2018-06-15 11:32:00
戰力很弱欸 邏輯課修完在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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