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有相公 ?

作者: knme (knem)   2015-08-23 01:56:39
※ 引述《yumi1018 (哪來那麼多偽君子)》之銘言:
: : 喊碰亮雀是一定要碰不管是看錯還是丟錯
: : 如果是亮搭的情況就是亮出的那搭牌不能胡但可以自摸 例如 現 23 萬不可以胡 1 4 萬
: : 推 yumi1018 : 恩恩,那我撞倒兩張北,也要拿出來 118.166.111.247 07/26 01:40
: : → yumi1018 : 碰6條嗎 118.166.111.247 07/26 01:40
: : 樓上別舉這種無聊的例子.........
: : 推 yumi1018 : 這個很無聊嗎? 北風對跟7索對 118.166.111.247 07/26 06:08
: : → yumi1018 : 跟6索的關係,有不同嗎? 118.166.111.247 07/26 06:08
: : → yumi1018 : 為什麼現北風對,沒有強制要碰 118.166.111.247 07/26 06:08
: : → yumi1018 : 現7索對,就強制要拿出來碰6索? 118.166.111.247 07/26 06:08
: : 如果喊碰了亮雀一定是要碰 但你提出的例子是不小心撞倒
: : 你可以問問看你們老一輩的長輩 有沒有見雀要碰的道理
: : 台麻限制多是防止舞弊的問題產生
: 前文恕刪,那我好奇問個問題
: 對家連大莊,下家打七條,對家要吃
: 我是否可喊碰,拿99條出來,說我看錯但是亮雀,算我相公,但是必須得碰?
關於碰/吃牌流程,以動作來區分的話:
1. 出聲 (通常只有非下家的碰牌才會出聲)
2. 亮牌
3. 拿牌回來,結成刻/順
4. 丟牌
5. 下一位玩家動作
提早丟牌的問題在這裡不討論,只討論碰牌成立的時間點
1. 由於下家碰牌不會出聲音,略過此步驟
2. 玩家亮牌 (如y大舉例, 可能只是不小心碰倒手牌。
( 在有模糊地帶的地方,任何非玩家明確表示執行的動作,都只是其他玩家的腦補 )
因此在不出聲的情況下通常會以 "3. 把牌拿回來" 的時間點為準
甚至在規矩更鬆的場,在下一位玩家摸到牌之前,該玩家還能做更換吃/碰的組合
既然沒有完成執行碰牌動作,當然不能因為錯碰的理由判他相公/包
個人認為最多是判定該玩家亮牌的搭不能吃、碰、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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