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款] 注意事項

作者: oliverch77 (拉達)   2010-09-10 15:13:27
各位社長好:
本(99)學期起醫學院會計組通知,社團辦理活動,醫學院學務分處有補助經費的,
在向學務分處領款時,必須繳交補助金額的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請轉知你社團的幹部及社員
醫學院學務分處 韋樹仁99.09.10
請注意以下事項:
請在辦活動一定要索取發票,注意下列說明:
1、 收銀機打的發票【長條型的:例如7-11開的發票】:
記得要請廠商在開發票時打上『台灣大學的統一編號』。
『台灣大學的統一編號』:03735006
2、 廠商開的是發票,發票請開立二聯式,發票上一定要寫
「臺灣大學醫學院」或「台灣大學」。
如果是三聯式一定要第2聯及第3聯通通要保存繳回。
3、廠商開的是收據,收據上一定要寫「臺灣大學醫學院」。
【收據上必須蓋有(免用統一收據店章)及店家老闆的私章】;
4、用租車的發票注意事項:
要租車公司給一張租車契約(契約上要蓋租車公司的章)
有關租車的報帳需要3個資料
1.發票
2.租車契約書
3.估價單
5、使用購買汽油的發票注意事項:
在發票要註明(一)車號(二)車種(三)耗用油量表來回起屹地點
(四)耗油量
6、餐費、飲料、營服:必須附上同學名單。
每餐每人80元
7.發票或收據上面請寫註明購買東西的名稱、數量及用途。
8、發票或收據每一張上面超過1萬元的,一定要請廠商開『估價單』一張。
9.活動照片2張【請繳交電子檔】寄到:[email protected]
學務分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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