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nny520水桶四個月

作者: wasse0402 (孤獨一隻肥宅蝦OwO)   2016-08-22 19:35:33
manny520明顯觸犯版規一、二
基於前任版主已給予警告
因此判定為累犯
水桶四個月 即刻生效
另外 由於他的文章已經自刪我無法劣退
若有人知道劣退自刪文的方法請提供給我
感激不盡
以上。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6-08-23 01:35:00
可以去組務還哪的申請補劣退刪除的文章 無論自刪或版主刪都會跑去資源回收筒要拿證據就去回收筒轉寄救行了
作者: geniuschiang   2016-08-23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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