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 法律。

作者: kilikili (形而上學女孩)   2017-08-25 16:22:01
L之死
需要我們去思考一些問題
1)狼師的存在 對很多女學生來說是很可怕的威脅
其實有很大一部份的男人是蘿莉控
不要懷疑
這是真的
不要以為當老師就不會
當老師的有更多的機會
發生的比例會變高
連我這麼普通都遇過好幾個狼師
更何況是長得漂亮的女孩子?
也有60幾歲的老師
對20歲的女學生毛手毛腳
相差40歲 不也是蘿莉控?
他們的心理成因很複雜
除了狼師
女孩連走在路上都到處有危險
這個社會應該要給予女孩子多一點保護
2)通姦罪需要修法
這條法律真的很好笑
如果你單身 愛上了一個已婚對象
那麼你最好先去結婚 再去跟那個已婚對象滾床
不然你勢力單薄 會被告到死
至少在對方的配偶告你時
還有人幫你告對方
單身好吃虧
一個巴掌拍不響
我就不相信 只有未婚的人會有錯
要嘛就兩個一起告
要嘛就兩個都不能告
但是 話又說回來了
有沒有管好小頭的人是你的另一半
豈是別人的問題?
他跟別人上床了
他沒有責任問題?
他都說兩情相悅了
可是他已婚
兩情相悅個頭
已婚的人沒有談戀愛的權力
他沒管好自己
卻要另一個人管好自己?
有人逼迫他跟另一個人談戀愛+上床嗎?
笑死人
已婚者沒有錯?
那單身的人更沒有錯!
沒有那個道理
只有單一方觸法
難道滾床是單身者自己可以一個人完成的?
太好笑了
麻煩慣犯加重刑責
專拐剛滿16歲的人床的人
麻煩先關個20年
台灣法律對單身的人很不友善
也對女性很不友善
因為早期訂法的人都是男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
是甚麼樣的人可以訂法修法?
男女的比例又是多少?
但是女性受到男性荼毒太多
想法可能會有偏差
用比例來看也不一定OK
3)約會強暴
有很多女生的第一次都是跟男友約會被強暴的
心裡沒有意願 而被奪走第一次
只要有一絲絲沒有意願 就是不願意
但是男生會一直洗腦
妳不給我就是不愛我
愛我就要給我
這是什麼狗屁?
一個第16歲女孩 又第一次喜歡一個人
跟一個4X歲老男人
絕對不可能是女孩主動提出要求的
尤其是被家裡很保護的女孩
老實說
就算是20歲男孩跟20歲女孩 (前提要建立在彼此都是一次戀愛)
也絕對不會是女孩主動提出
你說她沒有反對就是贊成?
a)那你怎麼知道她沒有反對 你是她肚子裡的蛔蟲嗎? 
b)沒有反對也不代表她就贊成 OK?
 絕大部份都是腦筋空白一片
 事後心裡一直鬼打牆的問自己 不斷糾結
 誰比較可憐?誰比較可恥?
c)她根本還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
d)反對 但還是.....
e)不知道該怎麼辦
4)閨蜜
有些話只會放在心裡
是不可能很鉅細靡遺的告訴閨蜜
不要以為每個女生的閨蜜是扮演被傾吐的角色
我就不會對閨蜜說我跟男友怎麼樣怎麼樣
有很多東西是不會告訴別人的
連日記都無法很仔細的寫
拿這些來當人證物證辦案還蠻可笑的
5)死掉的人無法為自己說話
還活著的人說什麼都死無對證
但是 連男學生都不放過的人
你會相信這種人說的鬼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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