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統神當初幫統神哥哥開記者會道歉是錯

作者: u11n12 (巴拉蚌)   2022-05-08 20:53:03
小弟呢先前在行銷公司接觸過一些手遊的案子(非主要業務),也有發案給一些直播主的經
驗。
因為公司在這方面不是很熟,所以在接洽網紅的時候是由我自己全權負責,我的部分就是
分委刊單跟合約。
合約的內容會明定本次的合作項目,例如xx手遊工商,可能期間有保密條款、不得詆毀遊
戲,據說有些人會簽kpi績效等,但我自己是不做這些壓力和虛幻的事情當作合約。包含
檔期跟詳細的內容都會寫下,剩下的就是違約事項。
我認為的違約比較嚴重是工商時間「無故」缺席,導致開天窗,但如果是5/4號一檔期有
急事沒開台,那5/6補開我就覺得沒關係,除非我出的企劃會因為時間問題而有所變故,
那就會再洽談雙方能接受的彌補手段。
這是簽約後的事情。
沒簽約只詢問後來沒有合作的狀況也有,或是口頭答應之後實況主臨時說不行的也有,但
這就沒關係。
委刊單基本上就是把規格寫清楚,付多少錢,AC什麼的算一算,我覺得其實不是太重要(
比起合約),也遇過檔期進行到一半修改委刊單或是因為績效很好換一份的。只要雙方同
意都好。
回到頂不頂事件,怎麼樣的情況下國動有頂?
就是蹦蛙簽下手遊合約之後臨時毀約不幹了,但承諾廠商會找人替代,雙方願意接受就好
;通常這個「找人替代」應該由蹦蛙主動去洽詢,而非請廠商臨時額外找人,在人情上才
說得過去,不然蹦蛙會被業界認為很難搞。
所以只要蹦蛙沒有簽合約,也不是主動去找國動(瘋狗娛樂)幫忙替代的,就沒有「頂」。
換句話說,如果是瘋狗娛樂主動接洽說要吃下這檔工商,也沒有事先知會蹦蛙的話,那就
不是頂,更像是把你不要的案子拿過來做。
那案子後面不能成形的原因大家應該心知肚明,在這個前提下把這案子拿下就會蠻好笑的

如果是廠商去找瘋狗娛樂來代替統神的話,也不是頂,但就像上面說的,蹦蛙就會是一間
很難搞,之後大家可能就不太敢發案的公司。
總歸來說,如果是以利為主,然後說自己是出來頂的,那kyt就是名利雙收的操作。
如果是有簽合約,擔心違約金的部分,那蹦蛙就要謝謝瘋狗娛樂。
但如果沒簽合約還拿違約金出來說自己來頂的,那瘋狗娛樂就是很噁心。
所以要怎麼解決頂不頂事件,只要看蹦蛙有沒有簽合約就好了。
而且合約其實沒有很死,我自己接洽kol的時候其實都算很彈性的,只要績效好就可以。
作者: haasinton714 (哈心豚)   2022-05-08 21:00:00
蚌 你跟負荷要把公司掏空的計畫就這樣沒了嗎
作者: Sakurajima99 (櫻島麻衣)   2022-05-08 21:21:00
Ben10要來了
作者: sdfg014025xx (隨便就好)   2022-05-08 21:32:00
因為死忠的夠多 他現在又有話題 廠商當然找
作者: bananacookie (bananacake)   2022-05-08 21:34:00
蚌又要換工作喔
作者: download2006 (亞悌司)   2022-05-08 21:52:00
笑 有數據的東西 在那邊感覺 沒在上班哦
作者: y35246357468 (小銀)   2022-05-08 22:03:00
這樣看來就看到底是OO3說謊還是KTV說謊了
作者: zxcvbnmnbvcx (冒險 挑戰)   2022-05-09 08:56:00
港女噁
作者: FakerFan10Ys (十年飛粉)   2022-05-09 11:11:00
樓上可以發一篇 我看看誰比較有料
作者: Aequanimitas (Paranoia)   2022-05-09 12:51:00
廣告只是讓更多人知道有這遊戲 但你遊戲不好好做糞到提不起玩家興趣 花再多錢工商也沒人會想玩個人認為工商吸玩家效果不好是假議題 遊戲做太爛根本沒料才是核心問題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22-05-09 18:58:00
實況主工商其實到底有什麼用 就算要求實況主玩一段時間 後面棄坑人還是跑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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