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全新幽冥煞星 vs 星河少女

作者: g2487 (酸梅汁)   2020-03-28 12:05:43
https://lol.garena.tw/news/4652
活動資訊
活動日期
2020/03/28(六)中午 12:00 ~ 2020/04/03(五)晚上 23:59
活動說明
1. 天枰兩端分別有幽冥及星河能量,並可自選對應的大獎,當兩側的能量數值相等時(
0:0 除外),即可一次獲得兩個大獎,同時歸零兩側能量及進度。
2. 花費聯盟幣選擇要為幽冥或星河增加能量,每抽可隨機增加 1~5 能量,還可獲得造型
、海克斯物品等隨機獎勵。
3. 每抽皆會增加 1 格進度條(幽冥與星河分開計算),進度條滿 10 即可獲得對應的大
獎,隨後進度條歸零,但不影響能量。
4. 每抽的價錢也會依據進度條的增加跟著變動,依序為 20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70 / 200 / 230 聯盟幣。
5. 隨機獎勵包含 145 ~ 375 造型、星河禮包、精靈稀有蛋、海克斯寶箱/鑰匙/斷片/神
秘表情、精雕寶箱、50 ~ 150 枚星河代幣、1 ~ 10 顆星河晶球。
6. 自選獎勵除了 375 及 510 造型外,還包含全新限定「幽冥煞星 拉克絲」、「星河少
女 拉克絲」。
7. 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請妥善評估再
行參加或購買。
注意事項
1. 獲得自選大獎中的「幽冥煞星 拉克絲」與「星河少女 拉克絲」,會統一於 4/6 派發
對應頭像及飾框。
2. 造型含所有 2020/03/27 (含當日) 前曾於商城中販售過之造型,但不包含公益造型、
「極地狙擊手 凱特琳」、「幽冥煞星 燼」。
3. 隨機獎勵不會抽中已擁有之造型,自選獎勵若在活動過程中獲得,將以價值相近的晶
球、禮包取代。
4. 此活動中的所有造型皆包含英雄,若已擁有英雄將不另發物品。
5. 「精靈稀有蛋」的內容有當前所有系列的精靈,但不含第 1 & 2 系列的史詩 2、3 星

6. 本活動售出商品均不適用於《英雄聯盟》商城退貨機制,獲得獎勵將會直接派發至帳
戶內。
7. 活動須於活動期限內,達成活動指定之條件,才具活動參加、獎項兌換領取之資格。
實際任務達成之計算、官方伺服器開放時間均依據《英雄聯盟》伺服器、資料庫之數據為
準;活動虛寶獎項所呈現之效果,應以遊戲內實際設定為準。
8. 本活動之參加者應依活動規則進行獎項抽取、蒐集及兌換,本活動各個獎項的中獎機
率不一,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請妥善評估再行參加或購買,
如對於中獎機率有任何異議,切勿參加本活動。
9. 本活動獎勵均不適用於《英雄聯盟》商城退貨機制,亦無法更換為其他道具、點數、
或返回儲值之費用。
10. 本活動之參加、得獎資格及獎項均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或轉移至其他帳號,一經兌
換即無法進行回復、退換貨、轉移,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
更換其他商品及權益。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
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
獎通知,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而影響活動參與,本公司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12.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蓄意偽
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任
何違反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及停權管理規章之情事者,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
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本公司得一概
取消之。
13.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
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
,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
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14.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不
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 ,或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
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5. 因應「防止兒少過度購買遊戲點數(卡)自律行動」政策,凡未成年人於實體通路購
買遊戲點數面額為新台幣 1,000 元以上者,應由家長陪同購買。
16. 如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使用者,需經由家長同意方可購買與使用商城服務。
17. 若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應於消費者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
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18. 如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使用者,需經由家長同意方可購買與使用商城服務。
作者: Leviathan666   2020-03-28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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