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年頭打LOL還想告人的都是些什麼人

作者: otakuallen (otakuallen)   2019-11-10 15:58:34
※ 引述《kukulee ()》之銘言:
: 上篇提到了檢察官問了原告一題:「這上面的對話中看得到你的照片嗎?」
: 這是妨害名譽幾乎不起訴的要件之一
: 因與現實無法產生連結
: 無法證明妨害名譽
: 但是阿 假如好死不死同隊有一人跟他雙排 且現實實屬認識的關係
: 他如果主張有人認識他這點
: 針對他遊戲中的行為 無意批判他現實人格這說詞是不是無法開脫了
: 保險起見
: 打牌位還是一進場就/mute all最好了
這篇文章的意思是這樣
例如A跟B是大學同學
他們兩個現實生活中本來就認識
可能前一天還一起吃飯之類的
結果A跟B雙排玩遊戲的時候
突然有一個路人出來狂嘴A
這時候B也看到了啊
對A來說他的人格在現實世界朋友面前被侮辱了
你就很難說這種情況無法與真實世界連結
至於噴人的那個路人
他認不認識A很重要嗎?
重點是他已經影響了A在真實世界中的名譽了
這樣有理解這個情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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