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nightmoonX (0nightmoon0)》之銘言:
: 我想說的是
: 當初合約是公司50%,剩下分7人
: 後續公司決定100%分給選手,分6人
: 因為公司不拿,所以當時公司是直接請我們填自己的銀行帳戶給Riot的,後來錢都是Riot
: 直接匯到個人帳戶的,不是先匯給公司再轉手的,所以40%稅是Riot直接處理的
: 之後公司還另外拿錢出來補齊給你,你也有拿
: 所以你是拿滿除以5人的金額
: 2012到現在都過了那麼久
: 希望2019能結束這話題了。
: https://www.facebook.com/283086218372805/posts/3017286904952709/
: 踢歪歐力喊在!!
先說,沒要幫TOYZ洗白也不是椅粉 = =
剛看完TOYZ的YT
只能說可樂林很厲害,很會模糊焦點跟抓風向
TOYZ的論點很簡單
有做事的分獎金,沒做事的不能分;有打比賽的分獎金,沒打比賽的不能分
可樂林這段打出來
變成拿到多少錢的問題
簡單說,按照TOYZ的說法
50趴獎金/5他可以接受
但不管是50趴/6,還是100趴/6,他都不能接受
好了,我知道會有椅黑不看內文來無腦噓
請開始你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