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啥SE是G社親兒子?

作者: zChika (滋琪卡)   2019-04-25 23:28:47
※ 引述《superRKO (挖洗RKO)》之銘言:
: 超競當時鬧得風風雨雨,也燒到G社那邊
: 我是G社我一定恨不得把他們永遠卡在ECS上不來
: 為啥假賽眾會一直覺得超競是G社親兒子呢?
: 還是他們有內線收到校長NAZ有G社高層的裸照?
前期DG老闆抱著玩玩的心態,贏一場算一場反正他創戰隊看起來也不是來贏的
他們覺得還可以跟ALF一戰,所以打ALF時一開始幾乎沒有那個(後來就,嗯)
接著因為戰績太爛要打升降賽了,DG老闆心知肚明SE一定把DG當兒子打,要想辦法不打升降賽(也就是LPL的保級賽)就保住LMS的席位,夏季賽才可以繼續「經營戰隊」(這裡並不是質疑尼諾或月黑等的實力,是指4打6或3打7在職業賽場上並不像SoloQ那麼好逆轉
SE上上下下都是台灣人和韓國人,沒有樁腳可以插、更沒有誰可以威脅回支那斷手筋,賄賂嘛又怕台灣人像那個不識時務的Soul一樣敬酒不吃
想來想去,還是用「合法的手段」處理掉比較好。
就這麼剛好,ECS的聯賽規章1.4節錄:
1.4 選手國籍
每支戰隊最少須登錄6位選手,最多可以登錄 7 名選手,
SE超競只有登錄五位選手,也就是TOP Nexus、JG Junjia、MID Apex、BOT Dalka、SUP Zest五位選手,很顯然不符合聯賽規章
這裡BRITAINCAT(法蘭克貓)大有解釋過了 #1Sm5a_Q8 (LoL)
DG逮到了這個機會,抓住這點窮追猛打,包含LMS官方、ECS官方,DG營運方都找過,希望可以利用輿論將SE的升降賽資格取消,藉以讓自己保級。
ECS方並沒有針對這項問題有訂出相對應的罰則,所以僅象徵性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且是ECS及升降賽,共罰兩次)
但DG非常不滿,幹我是要你禁賽甚至除名欸,罰10萬根本沒有意義,所以開始想聯合ECS其他隊伍對ECS主辦方施加壓力。
顯然DG人際關係很差(或是知情的人有私底下溝通),ECS沒有任何一隊鳥他,包含DG的二隊──Fish Dive Team(FD),因為他們在ECS比到一半就失蹤了。
這裡更正一下,FD只有失蹤一個禮拜,並沒有失蹤到底XD
這時尼諾和劉凱等人剛好(?)蒐集完證據,向LMS、Garena和Riot Games檢舉
因為檢舉SE違反競賽規章未果的DG高層,只得盡力做最後一次翻身,也就是輿論:
「SE違反競賽規章在先,他們不能晉級,但是Garena讓他們晉級了,這是因為SE是Garena的親兒子。」
至於翻身有沒有成功,現在我們大概都猜到結果了
SE到底是不是G社的親兒子我不知道,但我知道DG那些打假賽的大概以為自己是騰訊的親兒子吧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8-01-13 16:00:00
包子 打狗 有去無回你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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