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LMS過氣得太慘了吧

作者: poory (ㄏc )   2019-02-16 20:34:57
就我來看,G社的經營方針很正確啊......
LOL能帶來的收益,主要就分成兩種:
一是儲值的費用,二是和廠商合作的業配。
這遊戲已經走到S8,會儲值的人幾乎都儲值完了
又沒有萬惡的轉蛋機制,可以讓課長大撒幣,
就算是之前超熱門的K/DA,單價也不過幾百塊,
所以儲值費用完全可以當成雞肋,
不用為此特別去保護人氣。
至於和廠商合作的業配收益,
就算LOL人氣再怎麼衰退,它依然是第一名,
只要保住第一名的身分,這部分的收益就很難被縮減,
因為就算LOL變得很過氣又怎樣?
G社就是吃定你廠商沒有更好的選擇。
還有最重要的就是,接下來是手游世代,
傳說對決和競速領域,才是G社現在的金雞母,
把LMS賣給金剛,雖然很可能加速LOL在台灣死亡,
但對G社來說,反而是得到最大利益的選擇。
那萬一很不幸,G社看走眼,
接下來又橫空出世一款PC game,
變成世界霸主怎麼辦?
沒關係,有錢好辦事,
出賣LMS從金剛拿到的錢,
剛好用來提升G社談代言的籌碼。
總而言之,G社很精啦......
什麼長久經營,把好游戲世代代傳下去,
那不過是窮人的浪漫幻想。
前面還熱的時候,自己先賺飽飽,
等慢慢退燒,但還有殘餘價值的時候,
轉給別人再賺一筆,榨乾所有剩餘價值,
這樣才是正確的經營方式。
畢竟台灣遊戲業炒短線,
已經炒了10幾年,越炒越有錢
倒是偶爾主管中二病發作,想要良心長久經營,
反而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G社不會比你我都蠢啦,
講到賺錢,人家眼光很精的,
LOL現在這個階段,就是擺爛比較賺,
它還跟你認真經營幹嘛......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9-02-16 20:40:00
商人本來就是以賺錢為最高原則 長不長久真的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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