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所以六都現在到底是誰違規呢

作者: king20134 (king20134)   2018-07-30 21:35:56
※ 引述《po11po11 (po11po11(1是數字))》之銘言:
: 剛才負責賽事的人已經致電雙方了
: 統神倒是沒接,但另一方我們有「清楚的告知權益」。
: 首先主辦方以賽果截圖為準,目前並沒有接收到雙方的任何回報,
: 若統神的對手自行檢舉且不同意那場是友誼賽那就是他們晉級,
: 而統神私下約戰是有人提供他說約戰的時間,
: 前提是「雙方同意」,那我們就是「只看賽果」。
幹 看到賴皮豬在那邊甩鍋給哥哥就覺得可撥
寧可你說國動ID已經先違規了
所以贏了也棄權
還比較有格調
剛剛還敢抱怨遇人不淑?
你認識張葦航多久?
最少29年拉 幹!
自己不多找個人當替補
只敢馬後砲
不爽國動
有種回桃園當面和國動對質阿!
: 在剛才實況中確實有很明顯的「資訊不對等」情況,
: 而且臉書也被灌爆檢舉,所以致電過去了解也如開頭說的「清楚的告知權益」。
: 對方是「有意」再打一場5v5的比賽,所以目前我們都沒有收到任何賽果。
: 前面也有人關心違規的問題,
: 1.報名的是嘿嘿嘿Stardash,也有明確說不能改ID,如果回報的截圖是這ID、對方檢舉
: 那自然是對方獲勝。
7. 線上賽
7.1 線上賽報到
7.1.3 若遇參賽選手ID與報名資料不符之狀況,請先截圖存證並立即聯絡官方人員,交由
主辦方進行裁決。
對手5點當下沒回報
還跟你打了一場讓你做效果了
得了便宜還賣乖 還想騙拗人家重賽
: 2.如果對方認為那場是正式比賽,而且來檢舉,確實正式比賽不得開實況,那也是對方
: 獲勝。
: 目前非常清楚的告知權益了,接下來怎麼做是他們雙方的事。
10. 違規與禁止條例
10.2.3 比賽間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賽程,經檢舉屬實將剝奪其參賽權。
只敢說國動ID問題 害你沒得打
自己開實況 沒被對方檢舉
怎麼不敢說?
這次效果真的做過頭了
跟你奪棒理論一樣可撥
奪棒阿 奪棒阿
友誼賽阿 友誼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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