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易糾紛

作者: FlashWolves (我愛閃電狼)   2018-02-22 13:40:21
※ 引述《a42056412 (閑情雅緻)》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一年前,我曾經在8591賣出一個遊戲帳號,後來利用原始資料將帳號盜回來。
: 之後被申訴 因拉不下臉 跟買方說不是我盜的(對方堅稱一定是我盜的)他要求要馬帳號
: 還他或上法院或賠他錢 這三個選擇給我。我選擇賠錢兩清,就跟他說如果你覺得是我盜
: 的就是我吧!賠你錢就兩清了,之後便將帳號轉賣到別的i7391交易網,對方發現後又打
: 來說要我再賠償一次!因為我當初跟他說不是我盜的(但當初堅稱一定是我)。
: 有對話紀錄
: 如果以和解後 他還告的成嗎?
安安鍵盤律師參上
先不講雞舍的帳號使用合約及LOL板板規
本篇只討論法律面的部分
a大在BSql平台把帳號賣給對方(下稱某甲)並合意交付
某甲就取得你的帳號所有權
買你帳號的那個人成為帳號的擁有者
所以知道了先決問題
再來就很簡單啦~~~
不管是你第一次利用原始資料盜回來
或者之後又將帳號轉賣到其他平台
這兩個行為不只依民法規定侵害他人所有權並無權處分他人之物
同時刑事上更有成立竊盜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你跟他和解頂多解決民事糾紛
但刑事的部分他要去警察局吉你還是可以喔^Q^
小朋友以後做事前要先三思喔!!!
西差辣播!!!
作者: Comebacktome (RickyRomeo)   2018-02-22 13:47:00
警察先生 就是原原PO
作者: YuenYang5566   2018-02-22 14:37:00
講啦幹
作者: wudatou (datou)   2018-05-25 23:57:00
樓下支援87-XD
作者: cs4118kimo (錢真難賺)   2018-05-26 00:11:00
作者: jc897827 (Tim)   2018-05-26 00:17:00
樓下支援TMD-426
作者: Rrrxddd (RRXD)   2018-05-26 00:23:00
作者: asxu31 (xu3)   2018-05-26 00:34:00
樓下支援9487-XD
作者: pennylins (笑死)   2018-05-26 0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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