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HKA FB 投票未過 將循法律途徑

作者: newyellow (newyellow)   2018-01-31 18:17:24
其實這次宿舍有沒有告贏、到底住在哪裡 根本就不是重點
這個官司是一定會打的,因為可以維持新聞上的熱度啊
就像生可可之前和 Toyz 打官司時的態度
「Toyz 現在回來也可以啊,我知道這種大和解大家都想看」
(詳細生可可 PO 了什麼我找不到了,但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所謂的戰隊,戰績超強有什麼用
有名氣、有曝光,行銷才是一切的重點
既然這次宿舍事件鬧得夠大,新聞也會報(連我對電競不熟的朋友都知道)
那當然要繼續讓他延燒下去
更何況又是一種「為選手爭取該有的權益」這樣正面的形象
直接換地方當然比較快,你知我知,老闆也知
但既然有炒作新聞曝光的機會,當戰隊老闆還不趁勢宣傳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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