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HKA FB 投票未過 將循法律途徑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8-01-30 23:47:04
其實最威的是管委會主委本人
在我看根本是活雷峰
因為是具名代表 要跑法院 要寫答辯狀 都得他自己來搞
我不信管委會有通過替他請律師
也就是他寧願放棄在家含飴弄孫
要浪費自己的時間來螂臂當車對抗HKA的律師團
當然不排除他自己也是老板順便公司有律師幫跑
(不過老板會有時間堅持這種抗爭?)
我只能想到想藉此一戰成名之後選里長吧
可以提出[維護社區的戰士]之類的政見吧
或是可以之後競選連任管委會主委
這兩者都是好位置啊~~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8-01-31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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