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選手覺得戰隊處罰不公可以公車上書嗎?

作者: dodosteve (Hayashi Eriha)   2017-06-16 11:58:52
公車上書,指康有為於清朝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率同梁啓超等一千兩百位公車[註 1]
聯名向北京的光緒皇帝上書,反對在甲午戰爭中敗於日本的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
《馬關條約》。此舉被認為是維新派登上歷史舞台的標誌,
也被認為是中國群眾的政治運動的開端。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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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背,一千兩百位公車,豈不是要付三億六千萬)
其實叫什麼都可以啦,我只是感覺LMS的選手都被戰隊吃的死死的,想冰你就冰你,
想禁你賽就禁你賽;選手都沒有跟聯盟申訴的管道(還是其實有?懇求分享)。
別說什麼合約寫甚麼就甚麼,外國球員工會是跟你玩真的(雖然會費也不少)。
電子競技做為一個新興的運動項目,是否應該成為保障運動選手權益的先鋒呢?
感覺這個時候台灣市場小,賽事規模小的缺點就出來了,要組工會也要人數夠啊.....
(電競協會跟工會無關)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6-16 11:59:00
你只是想講公車吧
作者: tony09100920 (祐子)   2017-06-16 12:06:00
補註1再推回來
作者: turningright (Right)   2017-06-16 12:32:00
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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