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四葉該讓選手面對的應該是法律懲罰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7-06-13 12:15:33
※ 引述《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之銘言:
: ※ 引述《a880307 (Larba)》之銘言:
: : 安安
: :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禁賽事件
: : 在MMD使出了自爆以後
: : 幾乎已經可以確定是未成年喝酒了
: :

: 如果這張照片是真的
: 那確實應該要用法律來制裁
: 而不是禁賽搓個圓仔湯
: 看到推文一堆噓
: 實在覺得台灣島民沒有什麼法治觀念
: 還推崇人治的禁賽
: 合理懷疑是人治的中國人在反串法治社會的台灣島民
兒童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
第 43 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
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任何人均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項第三款之內容或物品
第 91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
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作者: Redkiss (【紅親親】)   2016-04-18 18:37:00
腦補說書的人要出來解釋一下嗎我就在現場,需要造謠什麼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7-06-13 12:16:00
支持罰監護人 監護不到位讓小孩進閃電狼喝酒
作者: charlie123qq (王牌小叮噹)   2017-06-13 12:26:00
真的啊 不知道在禁賽幾點的 自己加一堆看似鐵血的規則 就照法律來規章走 自己在那邊禁賽 搞其他人戰績被搞隊友被搞觀眾也被搞 以為禁賽就叫負責嗎
作者: jackchen1025 (哇哈哈)   2017-06-13 12:49:00
*情節嚴重者* 看清楚好嗎抓去槍斃最快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7-06-13 13:11:00
支持罰監護人 監護不力讓小孩進閃電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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