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甚麼責任會在鄉民身上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7-05-19 00:15:00
彼得的叔叔曾對彼得這樣說過:"力量越大,責任越大。"
也正因為彼得有著拯救世人的能力,他才會擁有拯救世人的義務。
但是觀眾沒有能力,觀眾每個人對於所謂LMS這個大環境而言都可以說是沒有影響力的。
真的能夠讓觀眾有所影響力的只有一種狀況,也就是作為觀看人數呈現的時候。
觀看人數越高,賽事主辦方或戰隊經營方才有更多的籌碼跟空間去尋找機會營利,
也許是販賣周邊刺激觀眾的消費,也許是透過觀看人數去談廣告商與贊助商,
我自己認為一個賽事的觀眾最多最多的要求只有不應人身攻擊,
不管是打贏鼓勵打輸也鼓勵的觀眾,
不管是打贏吹捧打輸嘲諷的觀眾,
不管是打贏要酸打輸還是要酸的觀眾,
都是一個觀看人數,都是一枚珍貴的籌碼。
但事實好像並非如此。
不知何時起有種觀眾汰選的風潮開始吹起,
有些賽事工作者或戰隊工作者丟出一些"好觀眾"的門檻。
為甚麼要建設出這樣的門檻?他們給出一些理由。
一個友善的環境比較容易吸引投資者、選手的家長看到評論會覺得傷心、
戰隊或賽事本身仍然沒有營利等等...
於是觀眾有了責任,對戰隊的責任,對賽事的責任,對家長的責任,對環境的責任。
那沒有能力負起責任的觀眾呢?我不知道,可能觀眾就這麼走掉一些。
也許因為我個人奉行百人百貌,我認為要把群體導向一個方向除非人類思緒的統合,
所以我對於這一類的要求相當不解,如我前面所說,這是一種觀眾的"汰選"。
作為一個觀眾人數算得上不多的環境再加以汰選會是怎樣的一個風貌?
至少我想像不出人數變多的可能性。
當然一個健康的環境不一定是以觀眾的人數為最高基準,以實況為例,
有些幾百人的實況台實際收益不見得比一萬人的實況台低,
他們靠著忠實的觀眾撐起整個局面,透過額外的捐贈或活動維持實況主的收益。
但對於一個賽事而言這樣的經營方式是不是可以借鑑的?我不清楚。
我的思路還停留在賽事就是往統神的經營模式去走:衝高人數->拉廣告拉贊助,
但當然不見得為最佳解。
不過沒關係,既然觀眾大多都還沒走,就回來談談責任的具體事項。
在我個人的觀察責任的具體事項大概是這樣:"無止盡的"尊重、包容、友善、理解。
只要有一個要素並非盡善盡美,觀眾都有責任鼓勵。
畢竟我們的伺服器強度還不夠高。
畢竟我們賽事競爭度還不夠高。
畢竟我們選手所得的薪水不算高。
畢竟我們的後勤還不夠完善。
畢竟我們的大環境就是比較差。
畢竟我們的隊伍沒有跟上這次的META。
畢竟我們不是選手或教練所以不應該任意指責比賽的內容。
所以只能鼓勵再鼓勵。
哪怕賽事主辦方不會因為上述任何一點在比賽中優待我們的隊伍,
哪怕比賽的對手不會因為上述任何一點在比賽中留招手下留情,
哪怕正因為環境就是這麼不好所以賽區的維持需要一場又一場的勝利,
還是只能鼓勵再鼓勵。
這就是夢想中的觀眾應有的模樣。
不是幻想版,不是廢文版,不是屁孩版,如果真有成真的那一天,
他的名字大概叫正面能量版。
我怕了,所以我打了這麼一大篇廢文。
大概是這樣。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05-19 00:22:00
通篇廢文,可以討論建議甚至罵他們都行但是不能漫無目的的人身攻擊
作者: mopackn85256 (天外天)   2017-05-19 00:32:00
不人生攻擊很難(?
作者: sukaijun5566 (KJ)   2017-05-19 00:49:00
閃電狼是出錢的人最大 閃電狼只要滿足出錢的人就好所以閃電狼是很有本錢去篩選粉絲的
作者: y35246357468 (小銀)   2017-05-19 02:29:00
推 廢文中的好文
作者: jinxinmypant (吉茵珂絲在我的褲子裡)   2017-05-19 09:09:00
都承認沒能力就閉嘴很難嗎 邊說自己很廢又邊說自己嘴人有理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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