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嘴人海鮮被永久停權

作者: newmystart (張飛)   2016-12-04 22:38:33
※ 引述《et310 ()》之銘言:
: 喔對了還有
: 你是不是不知道一個人只有四次機會啊
: 禁言 場數 7天 永鎖
: 7天之後就是接永鎖了喔
: 下次要記得喔 揪咪>.^
這個系統不合理的地方在於:
1.永鎖絕對無法解鎖,相比之下,代打還可以解鎖一次。
2.系統的判定真的是檢舉多寡和發話的頻率,但嘴砲固然不好,會影響隊友的遊戲體驗,
但是惡意送頭或者打得很戳的,不也一樣嗎?或者在遊戲內狂打燈號擾人的那種,但卻不
會有任何懲處。
嘴砲跟外掛還有代打一樣都會被鎖,但嘴砲絕對是懲處最快的一項。我有時候會想,這其
中的比例符合原則嗎?這一點還蠻有趣的。
作者: elisiselisis (Longnv)   2016-12-05 05:02:00
我要支持g社 我要買造型
作者: kjhgodyayaya (漂浮木)   2016-12-05 13:18:00
憨包就很明顯在罵人了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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