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FB]電子競技末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

作者: DCSHK (耳機)   2016-10-14 19:39:40
※ 引述《lomogenie (genie)》之銘言:
: 「公聽會」應該是找各隊老闆,
: 像 ahq 不只投資英雄聯盟,旗下還有其他戰隊。
: 另外,像 MiSTakE 正在做魔競,麥卡貝已經在經營實況台,
: 行之有年的「電玩宅速配」、「巴哈姆特」、「電玩快打」都應該被邀請發言。
: 再來,克萊門、Garena代表可以談電競館的經營經驗,
: 選手和教練可以談生涯規劃和培育的過程。
: 政府如果關心的是「產值」,就把產值的大餅畫給它。
: 希望這個「公聽會」不只有一場,能讓更多從業人員參與、累積出真正的影響力,
: 促使「電競」日後在臺灣成為可以選擇的職業。
: 版上如果有什麼國會助理的,
: 麻煩說服你老闆關注這個議題,
: 不要只停留在找 柯P cosplay,找蔡英文拍照的階段。
: ※ 引述《DCSHK (耳機)》之銘言:
: : 目前正在舉辦電子競技末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
: : 剛聽重點大概是體育跟運動應該分開
: : 電競應該可以歸類為運動項目
: :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sports/videos/1127320610691212/
目前台灣電競產業要求只有兩大項
1.選手的兵役可以用類似產業替代役的方式取代
選手的黃金時期就那幾年,就很有可能剛好卡到要服兵役
那大概又會有一年荒廢掉
替代役的方式可以讓選手把握黃金時期打出更好的成績
2.將電競正名為運動(並不是體育,更精確的說應該說是競技,但是法沒有競技這種名詞
所以以雖然運動不精準但是比體育更接近)
國外將電競列為一種sport
企業贊助可以減稅,也就是所謂的合法避稅
這樣一來職業隊伍就可以有更多資源,選手就能夠有更好的練習環境
加薪還是反映在硬體設備跟住宿對選手都是好的
職業電競選手目前在台灣不是運動選手
所以只能在公司底下掛名業務員
有時候選手跟公司之間如果產生糾紛
對選手來說會是比較麻煩的
這兩個要求
沒有要求政府拿錢出來
(實際上也拜託政府不要出錢,正名後這個產業的錢應該不會太缺)
只是要求給各個選手一個比較有保障、比賽時不用擔心太多的環境
不用擔心兵役,不用擔心薪水,也不用擔心合約問題(生可可拜託不要吉我)
讓選手可以只要專注在眼前的練習就好
後面的事情不用分神去處理
就這兩件事情也可以在那邊推來推去
作者: twosheep0603 (兩羊)   2016-10-14 19:43:00
其實是因為這樣會讓腦袋僵化的立委很困擾(?
作者: sukaijun5566 (KJ)   2016-10-14 19:52:00
兵役問題不大 有問題的都是年紀大的 年輕的才4個月再加上 電競圈的逃兵率應該不下演藝圈 一堆超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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