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祭品] 老闆這邊一定勝訴

作者: linaa (審判者的眼淚)   2016-09-12 21:51:15
※ 引述《talk5566 (腦子有洞)》之銘言:
: 如果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 法院判定老闆與TOYZ在台灣合約有完全效力
: 必須要走完所有的合約
: 我就送前一百推一人一包今日密麻花 (台中自取)
: (如果TOYZ找到金主賠償所有違約金 則不在此限)
: 推 calvinwei : 勝訴不難,只是勝訴判賠解約椅子就贏了 09/12 21:10
: 不然這樣 法院判TOYZ賠50萬美金以上 算老闆贏 以下算TOYZ贏
: 老闆加油!!
: 不要輸給港仔!!
第一
不用祭了吧
TOYZ擺明就是要違約
付完違約金走人
所以法院不可能判TOYZ必須履行十年合約
基本常識
第二
勝與勝訴是兩種不同情況
走到法院這一步只要合約在手鍾老闆怎樣都贏
但是對老闆來說錢多的是
他的勝利就是要冰人
只要TOYZ解凍
100個勝訴對他來說都算失敗
第三
從聲明書就隱約看出TOYZ想玩的把戲了
他必定找友人去降低違約金
比如說降到500萬
結果他去籌借之後
鍾老闆又逐次拉到1000然後1500
第四次一定回到當初合約的兩千萬
這裡就是老闆的破綻
甚至致命傷
會玩民法252條的人或著TOYZ的委任律師都知道
關鍵不在於勝敗訴
而是法院斟酌核減額
而請求權是在toyz手上
最有名的就是台北地院卡債清償違約金的案例
銀行定型契約寫得清清楚楚
法院判不用賠就是不用陪
簡單來說合約寫2000萬上法院會砍
但toyz這邊也不得穩贏
他的邏輯就是套用
我殺人了但我自首 請判短一點 因為不得已我才殺人
轉變一下
我想違約
請判我賠少一點因為巴拉巴拉我才違約 我非常有意願賠償但只有巴拉巴拉這些錢
法院尤其在懲罰性違約上會傾向弱者
相對於資方鍾老闆
而他的底線或著說向法院請求
我推測應該是落在第一次談的500萬
作者: distress0730 (hOWER)   2016-09-12 21:52:00
777/7/777777777
作者: johnnywanwan (下雨會地震)   2016-09-12 22:09:00
爸爸要選老闆還是大哥
作者: tony22725385 (Beelzebul)   2016-09-12 22:13:00
那如果老闆一直拖呢? 合約一直在HKE手上 只要toyz有個人行程 直接違約吉死他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6-09-12 22:24: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