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沒有被ㄍㄧㄠˇ髒話還被人家吉的掛?

作者: goodforbad (暱稱)   2016-07-22 18:51:01
你可以也告對方公然侮辱,但是強調自己沒有證據,
所以請警察去跟G社要對方的遊戲歷程,
因為公然侮辱是刑事,警察必須要調查並且收集證據,
所以沒截圖的問題倒是不用擔心。
至於遊戲內的公然侮辱,其實很吃自由心證,
檢察官想放過你大概沒事,檢察官想辦你大概就慘了
因為這種小案件,法官也懶得跟檢察官吵,
大概都是把檢察官的起訴書複製貼上,稍加改動而已。
所以做完筆錄,上了偵查庭後,切記態度一定要良好,
強調自己確實在道德上有瑕疵,情緒控管不佳,
現在非常後悔,願意跟當事人道歉,
以後也會更小心謹慎的發言。
但是因為進入法律程序,你還是必須為自己的利益辯護,
所以再套用統神常說的理論,遊戲ID難以後現實人格作連結,
甚至還可以拿最新出來的理論作輔證,隊頻吵架是否為「公然」有爭議。
另外檢察官如果問要不要和解,一定不能直接拒絕,
要委婉的說你很有誠意,願意補償自己犯的錯誤,
但還是要尊重對方的意願,以及看對方和解的條件來定論。
如果上面的都有做到,應該90%可以不起訴啦,
畢竟網路上大家罵來罵去,本來就是小事情,
會搞到被起訴的,通常都是態度太囂張,
一直在那邊強調自己無罪,我他X的就是嘴你,
惹到檢察官看不下去起賭爛。
不過現在很多人告你,也不是為了起訴啦,
因為光是讓你去做筆錄跑偵查庭,就是很大的懲罰了,
除了舟車勞頓還可能要請假很麻煩,也能讓你有很大的心理壓力,
像之前某戰神告統神,甚至直接射後不理,偵查庭也沒出席,
擺明了就是用法律資源在報復你而已。
總而言之,被告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還是會讓你很煩,
所以真的要嘴人,建議開一個分身,取一個像妹子的ID,
然後想辦法加對方的好友再私下嘴,
除了可以避免法律糾紛,也不算違反召喚師公約。
另外給個溫馨小提示,打完直接開妹子ID加,
白癡都能猜到是你,很少會同意的,
所以建議先開個記事本,把對方的ID,還有你想嘴的話記下來,
隔個一兩天,還是很生氣的話再實行。
不過就個人經驗,很多時候情緒過了就是過了,
記事本打開來一看,多半笑笑就刪了,也不會想再罵對方,
嘴人真的沒有什麼意義,放寬心好好享受遊戲吧,
不管多難打的場,在過程中都能找到樂趣,
至於最後的勝負和額外的嘴砲,我覺得就笑笑的帶過去吧。
※ 引述《harrimomo (momo)》之銘言:
: 今天下午
: 小弟一如往常的在召喚峽谷中奮鬥
: 然而出現一個索那個種噴隊友,結果自己戰績也爛到歪頭
: 接下來好笑的來了 我叫他閉嘴 他說要告我誒…哇靠 一整個扯啊 被噴還要被告歐然後他就不動很久說截圖影印備份要去備案了…
: 小弟想請問如果他真的去吉了我沒有截圖要怎麼辦?有沒有人被吉過的阿~
: 遇到這種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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