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鎖帳號

作者: goodforbad (暱稱)   2016-06-04 23:39:26
→ ericvbnm : 出租哥 你的出租論呢? 06/04 23:22
推 ken147887 : 笑死了 出租XDDDD 06/04 22:42
→ GaRx : 出租? 06/04 23:18
推 ericvbnm : 偉哉出租說 06/04 23:21
發現很多人對於我的「出租說」很有意見......
所以特地再回一篇文,大家可以討論看看,我的理解是否有錯誤,
以下轉貼Garena的條約,但為了閱讀方便有剪貼,
懷疑我斷章取義的話,可以自行去參看原文~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Garena台灣競舞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茲因Garena會員服務提供事宜,會員系統服務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
■帳號保管義務■
1. 乙方了解開始使用本會員服務,其Garena id帳號所有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得依本
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之第三人使用。
這條款已經寫明了,帳號所有權仍屬Garena所有,
因此我覺得用「出租」的概念來理解很恰當,
所以Garena永鎖帳號,並不是奪取你的財產,只是依照契約中止的出租關係,
我想這個設定應該就擋掉很多法律上的困擾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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