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整理網路與現實嘴砲的差別

作者: ilovegodtone (這是什麼)   2016-04-12 14:48:50
其實看其他RE文我覺得都不如看統神的VOD
「玩遊戲罵隊友-公然侮辱不起訴」這篇聯合報的報導
指出:「雄檢偵查終結,根據法務部101年法檢函釋,
認定網路遊戲角色無法連結真實世界的特徵與身分,
他人無從單由虛擬人物的帳號名稱,得知真實世界某人的身分
,難認定在網路遊
戲辱罵該角色」
這裡還有一個蘋果報導案例:「打LOL罵隊友垃圾 還嗆「我是科法所學生」
:內容也是不起訴,原因是被害人撤告,但是根據法務部
的函釋就算不撤告,檢察官也會不起訴。
同理HYDRA 只是PTT的ID而已 他是誰?
看看統神怎麼說:
https://youtu.be/Rw-DWpj4HJ0
網路ID也有名譽?
https://youtu.be/6k1jlqKhGDI#t=1m20s
多重影分身是不是?
https://youtu.be/m-pr4ox2ZFM#t=38s
我罷凌了誰?
以上 統神的立論都跟 法務部101年的函釋相契合
統神又說了當然在FB上面 可以時直連結到現實生活那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ilovegodtone (這是什麼)   2016-04-12 14:50:00
可是梭往只他說有廣告 發步了科法就是隨著科技的進步 社會事實越加複雜你要如何用有限的法律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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