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M.e. 魔競 FB(Logi-A Team 回應)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16-04-03 02:51:53
哇靠 一個17歲的說自己有權力簽約,這公司就信喔...
17歲會比大公司懂法律?
20歲以下要帶法定代理人,一堆人都不知道了.
大學生2年級以下和國高中出去找打工,租房子
難不成都要把父母從外縣市請過去嗎?
一堆人還不是等應徵上或試用期結束才電話報備.
當然如果住學校 教官一定會叫你找家長.
但是一堆小老闆創業開店找學生幫忙搖飲料.
誰知道一定要父母同意才開始生效.
台灣一堆沒勞健保的公司都請的到人了.
還指望17歲的有健全的簽約法律知識喔.
還有一個例子
一堆大一新生被直銷騙買教材還不是傻傻的付錢.
一堆分期教材都是簽約的.
有多少人知道可以用父母未允許來讓合約無效.
作者: onepiece1919 (Tony)   2016-04-03 08:06:00
(づ′・ω・)例子不太好~來請看民法77條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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