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的案例有告的必要性嗎?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魯)   2015-12-08 03:49:37
※ 引述《toroman520 (鮪魚)》之銘言:
: : 所以大略擷取嗆聲骯髒內容重點
: : 1. 下次跟我排
: : 2. 要不要吃我雞雞 很大喔
: : 3. 嗩吶回我 (3秒後) 不回喔 婊子
: : 4. Repeat 1-3
: : 結算畫面的對話內容如下:
: : http://imgur.com/a/2Lt0H
: 你的截圖沒針對人 看起來只是亂罵 不像你講的 嗩吶回我 (3秒後) 不回喔 婊子
: 認真回你, 先說一下背景 ,小弟工程師 但是因為工傷已經廢了 目前在家玩期貨
: 然後在跟保險公司打官司 有請律師 訴訟過程常跟律師討論一些案件個案之類的
: 也順便幫朋友諮詢一些問題 剛好以前學伴現在是檢察官 偶爾也會聊一下
: 會討論到這個是因為我長期臥床到復健很無聊 只好玩玩很久沒碰的DOTA
: 沒想到一玩不得了 一個play沒打好要你死全家 心情是蠻煩躁的
: 後來想一想 反正無聊 而且現在常跑法院 順便研究一下 搞不好我可以變職業訟棍
: 結果我當時決定後 竟然就很少碰到亂罵人的 只有一個樣本 罵的程度也沒很嚴重
: 不過還是開始解任務 首先我百分百確定 只要受理 檢察官是可以指揮警察
: 要求遊戲公司給基本資料 台灣garena基本上超級配合.....
: 基本上 公然侮辱 與毀謗 加重毀謗 只要能到法官那關 幾乎一定有罪
: 我指的是 證據看起來很明確的情況(稍後說明)
: 但有問題的就是沒辦法到法官那裏 通常提告後 到法院先開偵查庭
: 這關只有檢察官了解事實再決定是否提公訴 只要不是特別狀況
: 檢察官通常會搓圓仔湯 理由很多 被告無前科 心智尚未成熟 有悔意態度良好balabala
: (如果起訴,就是多了一份案件要負責,還要寫一堆文件...)
: 然後把被告跟當事人丟去調解,真的沒辦法,最後檢察官常用大招就是要你寫悔過書
: 然後不起訴...
: 但要是特別狀況 例如態度不好 犯罪事實明確 而且蠻嚴重的 或是已經有前科
: 那很容易會站你這邊 但還是傾向不起訴 不過會跟被告說明利害關係
: 給被告壓力 逼他跟你和解...真的會起訴的真的蠻少的 不過還是有啦...
: 台灣檢座權力就是這麼大 不起訴後 你只能申請再議 不過也只是過過場
: 另一個到法官的方法就是提起自訴 其實這不難 訴狀也不難寫
: 難的地方是 你要自行收集證據 包括取得對方資料 這裡就卡關了
: 如果像facebook那種就很明確...
: 再來說明一下什麼是證據很明確的狀況
: 嗩吶 不回我 婊子喔 整場只有一個索娜 而且是互動用語 基本上這就成立
: 如果他說 嗩吶婊子喔...他如果詭辯說 我是指這角色很像婊子
: 有的檢察官可能就pass了...
: 再來是一個 證據量的問題 嚴格來講 只要罵人 就算只有一句也應該成立
: 但實務上 公然侮辱跟毀謗同時成立會更好
: 比如說 白癡 婊子 智障喔 這就公然侮辱 如果加一句 你媽被狗幹 正在幫我舔之類
: 就可以再告加重毀謗 在偵查庭跟調解庭 你講話也可以再大聲一點
: 不然你想想 好幾個人 因為你被罵一句智障 勞師動眾 如果對方已經道歉了
: 你再追殺 感覺就你的錯了...
: 不過這邊要講一下其實我也只是因為一句白癡 智障 你媽為什麼生你這樣的腦弱
: 就告了,不過 偵查庭前 我寫了一份6百字的陳情表給檢察官
: 講了臣以險釁,夙遭閔凶的話 本身已經遭到重大傷害 前途堪慮 玩遊戲只想放鬆
: 還要受人言語...開庭我也是做自己就是輪椅拐杖 檢察官問話時也很客氣沒不耐煩
: 跟我說 :我已經了解你的狀況了 不過對方還是年輕人 你要不要考慮和解
: 我就說 我可以考慮和解 但是我想適當要求合理賠償 這樣才能有懲罰的效果
: 我覺得對我也比較公平
: 檢座就問: 那你想怎樣的賠償
: 我答:年輕人打工一個月大概一萬八,我認為他賠我半個月應該算合理
: 檢座就說: 我會盡量跟被告說明 不行的話你們先去調解
: 然後換對方單獨訊問 結果過快20分 (我只花了不到10分) 然後再進去
: 最後檢方當我面直接跟對方講 希望你好好跟對方溝通 盡量和解 不要到法律途徑
: 對自己未來不好
: 後來調解庭就8000元和解, 其實8000對我來說真的很小數目 喝杯茶吃條魚就沒了
: 不過看他從台南跑到新竹就是爽 還帶兩個八嘎囧朋友哩 在法院你是要幹嘛??
: 結果陪我去的朋友是在市場殺魚的 整個江湖味超重 在庭外看他們三個一直盯著看
: 罵了一聲看三小啦 結果通通低頭...
: 不過有賠到也是我意料之外啦 其實我只是跑一次流程看看 目的只是要看那龜孫子
: 跑來跑去 不過沒爸媽倒是蠻意外的...
: 原PO的圖我沒看到遊戲中的 基本上 罵人至少一定要講到ID或角色名稱
: 要告才比較妥當 然後也不要說什麼告死你之類的 就默默截圖就好
: 最多說一句如果你不道歉我會告你 然後配上戰績網資料證明他同時在跟你玩遊戲
: 最好在打個word檔highlight重要話語 配上列印圖片 然後去警察局
: 不要覺得不好意思 一堆名人把申告鈴當成朋友家的電鈴都沒在怕了
: 以上...
法律系賺賺批幣
首先,真的沒有毀謗這種東西ˊ_>ˋ...
我們刑法裡面妨害名譽罪章有兩種基本罪型,一個是直接罵人叫公然侮辱,一個是傳述不
實的他人資訊叫誹謗。
然後文中提到的加重毀謗嘛...
先看加重公然侮辱好了。309條的加重條款是用強暴方式為侮辱行為,也就是例如強脫你
褲子或是大家很熟的丟鞋。
至於加重誹謗嘛...310第二項的加重呢是用文字圖畫去傳述不實、足以毀他人名譽之事實

兩者都不會成立喔啾咪^_^
你形容的罵人至多只會成立309的一般罪行,也就是公然侮辱,我知道被罵感覺很差,因
而去問問檢察官朋友的意見,但我覺得得到的資訊還是要確認過再丟上來以免誤導版眾吧
?這些都能餵狗輕易找到欸。
我是覺得你檢察官朋友不是不會這種最基本的罪名啦,他應該只是想說就虛應一下你吧..
.
反正你的case也不能跑到他那邊去ˊ_>ˋ
不過在再議、勸和解跟自訴的部分倒是完全正確就是...
作者: redheart0216 (RedHeart)   2015-12-08 0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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