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ahq e-Sports Club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15-11-19 15:02:34
※ 引述《shwei2012 (wei)》之銘言:
: [ahq 戰隊公告]
: 茲因 ahq 英雄聯盟電競戰隊蔡尚精,ID:ahq Greentea,因違反合約條例第七條:戰隊特
: 別約定事項第四項:戰隊成員了解,身為ahq電競團隊隊員,對外代表ahq戰隊形象,不得
: 有任何損及ahq戰隊形象之情事發生(例如:吸毒、賭博、出入不良場所、偷竊、詐騙、
: 傷害、酒醉駕車、情色交易、違反競技運動精神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造成社會觀感不良
: 之情事)。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是甚麼碗糕...
你對法律有點了解,就知道主觀認定的約不能亂簽
法律上雖然有時候會出現這一條,但認定者是法官,算是有依據
社會秩序維護法會說是惡法,就是因為常常是警察現場認定
再回來看ahq的約,這樣是戰隊認定欸
雖然在這件事實務上,捐出去做公益沒甚麼太大的問題
而且頭家是老蟹,不太會亂坑選手
但簽下這個約很不合理阿
以前TT的約=2000大家就覺得不合理
那這個約的內容更差
哪天選手黑了一點,或是沒黑 風向未定,戰隊方都能拿這一條來罰錢
ahq目前經營是沒問題,但應該很多人有聽到風聲說,
也許撐個兩年獲幾年就沒法再撐下去
若是合約期間戰隊轉讓,那公司的權益完全轉移,無法保證新頭家也這麼佛
電競選手真的要看清楚合約阿
年輕人要嘛不仔細看合約,要嘛不敢爭取,要不然就是相信老闆人很好
這樣很容易吃虧阿
作者: benny1990615 (Benny)   2015-11-19 15:24:00
以後看到ahq想到就是這幾個亂搞的人,還不能罰???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11-19 15:44:00
罰這個 還蠻無聊的 射4次 基本上可以去告外流的只能說綠茶道歉太快 應該要先內部討論 不過這樣也好一次解決
作者: taurusshyguy (桃洛斯瞎蓋)   2015-11-19 18:21:00
情理法 不yee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