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R社的回應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15-07-06 16:06:02
拍謝,原文怒吃掉,我個人覺得你理解這個好像沒有太大意義,
更多的是,對這個政策洗白是滿沒意義的行為。
當一個政策弄到全世界都覺得,wtf你在說三小的時候,
很明顯的就是它明顯違背一般人的直覺反應。
如果照這個政策的邏輯下去看,我舉個例子你就知道了,
之前有兩個17歲的白痴高中生運毒去泰國,結果被泰國警方抓。
阿你還可以跟他說,ㄟ幹,他是我們台灣人,你可以判他刑? 關你屁事?
我先帶回家判一下,判完跟你說結果,有這種事情嗎?
我沒有要替雷神護航,只是幹這政策就是很奇怪,
意思就是說"如果該區域不BAN"全世界拿他沒輒?
DL會去韓國打比賽嗎?好啦,我知道他要去的時候大概又會改規則了。
只想問一件事情,是不是有代打? 有代打他媽的你就全抓阿,
這跟區域性有什麼屁關係? 有什麼尊重的問題?
一個人代打跟他在哪裡代打有關係嗎?
如果本來就有,我真的電電沒話說,你現在空降下來,
講的不清不楚,邏輯失調,"很巧的"幫一些大咖的解套,
這不叫脫罪條款叫什麼? 還一堆人說別護航。
阿是不是有代打? 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
作者: charlie123qq (王牌小叮噹)   2015-07-06 16:08:00
溯及既往 四個字懂嗎 還敢拿法律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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