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棄賽閃電狼資格

作者: godshibainu (神柴)   2015-03-23 15:48:35
http://image.garena.tw/esport/lms/lms_rule.pdf
2015 LMS 職業聯賽春季賽規範
回顧DLY懲處,裡面提出的2個懲處與規範:http://ppt.cc/xJpg

(前數刪)....但此舉動已對 LMS 職業聯賽造成傷害,因此 Garena 根據聯賽規章第 10
點將針對DLY 第七人(教練/分析師)的補助費用祭出扣半的懲罰(六個月改為三個月),
合算新台幣 79200 元(規章內容請見備註一)
備註一(規範):
第 10.1 點 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所有有關 『LMS 職業聯賽』的規則、選手規範、戰隊調度、地點、賽程及舞台規範,以
及對違規罰則,Garena 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
在看閃電狼懲處的公告:http://ppt.cc/8s7o
閃電狼電競團隊長時間支持電競活動,也很認真經營電子競技參與各項電競項目,但此舉
動已對 LMS 職業聯賽造成傷害,對此 LMS 職業聯賽團隊將對閃電狼職業電競隊進行...
(雖然說二者都有傷害一詞,但內容大不相同,DLY是直接對幹LMS聯賽的合約,閃電狼則
以反對酸民文化(閃電狼公告http://ppt.cc/7DgF)為名,跟DLY對LMS聯賽的傷害種類有
所不同。)
(再者前面亦闡述閃電狼的功勞心力,此項與DLY亦是大不同)
(最後,此項懲處乃引用Garena 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此條文,就是因
為原規範不可能詳盡面面俱到,最後裁定量刑還是在G社的想法)
我認為,此項懲處應該會比DLY為輕。

至於明(16)日的賽程部份,若 DLY無故缺席賽事,也將針對規章第 8 點的規範,直接
取消該隊的 2015 LMS 春季聯賽參賽資格(備註二)
備註二(規範):
第 8 點 戰隊及選手規範 8.2.6 (5)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上述幾點行為時,當事選手在裁判經過慎重裁決的情況下,將收到警
告或判為輸方的處罰。小錯誤經過勸告屢勸不聽的選手將會進行罰款的懲罰。特別嚴重的
情況下,將被逐出本次比賽,或是禁賽等懲罰。請選手及戰隊須自重。
最上面的全書規範可以看到中,第 8 點 戰隊及選手規範 8.2.6(1)~(6),是建立在:
8.戰隊及選手規範:
8.2.選手規範及注意事項:
8.2.6 比賽過程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或肢體行為,如下所示:
8.2.6 (5)(同上)
(這大多是針對選手個人的行為產生禁賽懲罰,對戰隊行為則未多所著墨。)
(閃電狼也不算完全無故。)
(名義上的閃電狼隊伍雖未比賽,但實際上的閃電狼選手都有出賽。)
(正式賽事已直接判定落敗。)
綜合❶❷點,閃電狼最後懲罰仍得適用Garena 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
這一條款,故應該不至於被處以禁賽,那會讓Garena 給人早裕除掉閃電狼之感。
作者: benny1990615 (Benny)   2015-03-23 20:20:00
如果輕放真的是大小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