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5-04 08:48:422025第十五屆臺南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 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 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 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青少年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符合以下條件:
1. 西元2006年9月1日以後~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國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應屆畢
業生。
2. 曾經或目前就學、就業,或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風起 ‧ 臺南】不限國籍。
二、 徵選文類及字數(以華語文、台語文寫作)
【一般組】
1. 散文(華語):5千字以內。
2. 短篇小說(華語、台語):1萬字以內。
3. 現代詩(華語、台語)︰1首,50行以內。
4. 劇本:不設限語文,適合舞臺演出,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60分鐘以上,以原創為
限(個人作品改編不在此限),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
商業演出者),需附300字以內劇情大綱。
5. 古典詩:以臺南為書寫題材,創作七言律詩三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三首聯章
),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青少年組】
1. 新詩:不設限語文,1首,20行以內。
【風起 ‧ 臺南】
1. 以「風起 ‧ 臺南」為題,捕捉風如何牽動個人情感、勾勒生活記憶,並塑造臺
南這座城市獨特的氛圍。文章內需至少出現「臺南」與「風」兩個詞彙,可視文意自然融
入,確保主題鮮明。
2. 不設限語文,1千字以內。
三、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般組】
(一) 短篇小說(華語、台語)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9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2千5百元整,證書乙紙。
(二) 現代詩(華語、台語)、古典詩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9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4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三) 散文(華語)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四) 劇本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9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1名,獎金新臺幣2萬2千5百元整,證書乙紙。
【青少年組】新詩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8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2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7千5百元整,獎狀乙紙。
【風起 ‧ 臺南】
優選10名:獎金新臺幣9千元整,獎狀乙紙。
肆、 參選須知
一、 參選類別不拘,每人每文類限參選一篇為限;曾獲臺南文學獎歷屆首獎者,三
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得獎後第四年始能參加)
二、 作品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計算。
三、 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四、 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已確認未得獎之作品不限再投。
五、 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出版或獲獎,亦不得抄襲或使
用AI人工智慧文字生成軟體。
六、 請詳實填寫報名表,並檢查檢附之證件是否齊全,確定無誤。若因字跡潦草,
導致資料錯誤,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七、 國外得獎者,獎金匯款手續費、匯兌費、獎座證書及作品集之郵寄費與本國規
定相關稅金等請自行負擔(由獎金中扣除)。
八、 所有得獎者須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於規定期限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
後續出版等事宜。
九、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十、 報名參選者皆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徵選辦法內所有規定。
伍、 投稿方式及收件日期
(採紙本或線上雙軌投稿方式,參賽者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紙本投稿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 收件方式:限時掛號郵寄至「221431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 第十五屆臺南
文學獎工作小組」,並請於信封註明【徵文類別-姓 名】。(請勿使用民間快遞業務寄送
,可能導致郵局退件)
(三) 以郵戳為憑(亦即投遞日為截止日),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
予變更。使用夜間郵局符合投遞截止日期亦可。
(四) 作品格式
1. 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內文新細明體12級字型(劇本可使用標楷體、臺語
創作可使用支援臺羅漢字拼音字體),行距(固定行高)18點、中文橫式書寫,自左而右
。A4紙張直式方向,雙面列印。作品題目16級字型,置頂置中,並於作品底部編列頁碼。
2. 作品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即可,請勿另加封面、特殊裝訂或加註作者姓名、筆名
等。
3. 作品未用電腦打字者,以600字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潦草或列印格式不合規定
者,不列入評選。
4. 台語創作建議使用教育部公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五) 繳交資料
1. 參加徵選作品紙本一式4份。
2.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
3. 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臺南文學獎網頁https://culture.tainan.gov.tw/theme/
latestevent/index?Parser=9,41,240
4. 如投稿多項文類,可使用同一信封,但請分別填列各文類報名表,並與作品簡單
固定,以便工作小組分類。
二、 線上投稿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23:59分止
以上傳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重複上傳修訂,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 收件方式:請至「臺南文學獎」官網之「徵獎辦法」處點選Google表單連結
,填妥個人資料及報名表相關欄位,並上傳徵選作品電子檔(包含word及pdf檔)、身分證
件影本(投稿【青少年組】之學生可使用健保卡或戶口名簿代替)、就學在學或就業證明(
如學生證等)。待執行單位確認投稿相關資料無誤後,將於一週內回傳「投稿成功信件」
至Google表單內所填寫之Email,請自行保存該信件作為憑證。
陸、 評選辦法
一、 邀請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及複決審,所有作品採匿名方式公開
評審。
二、 承辦執行單位依本簡章規定,進行資格及規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
、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三、 作品如未達評審委員認定之標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視作品水準決議調整各
類獎項錄取名額及獎金。
柒、 權責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應以非專屬性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在合理範
圍內及公共服務用途下,重製出版,並得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利用該著作,利用方式包
括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表演、編輯及製作成數位形式檔案
,並得轉授權他人為上述之利用,惟須告知作者,且轉授權所衍生利益歸作者所有。著作
權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酬勞或版稅,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二、 主辦單位具有劇本之演出三年內一次性無償授權之權利。
三、 各類組得獎名額及有關評審相關項目,由各組評審委員及評審會議全權決定。
四、 如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作
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津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發
佈新聞稿。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選者自負法律責任。若違反情事發生於頒獎典禮後始
為主辦單位知悉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將對違反人求償「第十五屆臺南
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https://culture.tainan.gov.tw/theme/content/index?Parser=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