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20 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8/31)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0-08-14 22:39:32
2020 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徵件辦法
一、目的
紀念梁實秋先生對文學之貢獻,鼓勵創作和翻譯,深耕文學土壤,增進寫作風氣。
二、 徵件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散文類
1.未出版之優秀散文作品集,篇數不限,總字數 40,000 至 60,000 字(含標點符號)
作品若有以下情況皆不符資格:
(1) 其中包含已收入個人作品集中之作品。
(2) 曾獲其他機構獎助出版之個人作品集。
(3) 已出版之個人作品集。
2. 不限題材,文題自定(含作品集名稱及各篇散文篇名)。
3.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整,獎座 1 尊。
4. 評審獎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牌 1 面。
(二) 翻譯類(中譯英) :譯詩組
1. 譯詩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座 1 尊。
3. 評審獎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牌 1 面。
(三) 翻譯類(越文譯中) :譯文組
1. 譯文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座 1 尊。
3. 評審獎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牌 1 面。
三、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頒獎
(一) 開始收件:自 2020 年 6 月 1 日開始收件。
(二) 停止收件: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 得獎名單公布日期:2020 年 11 月中旬。
(四) 頒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頒獎典禮日期。(預計 12 月初)
四、參加辦法及稿件繳交格式
(一) 散文類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報名後,將作
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臺師大全球華文寫
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稿件」。
投稿作品(word 電子檔)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雙面列印,內容需含封面、目錄、頁
碼(書封及內文皆不得書寫繕打任何關於作者的個人資料),以紙張 A4 規格膠裝成冊,
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1) 字型:新細明體
(2) 字體大小:標題 14 級,內文 12 級
(3) 行距:1.5 倍行距
(4)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二) 翻譯類:譯詩組(中譯英)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翻譯類題目及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
報名後,將作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臺師
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稿件」。
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1) 字型:新細明體
(2) 字體大小:標題 14 級,內文 12 級
(3) 行距:1.5 倍行距
(4)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三) 翻譯類:譯文組(越文譯中)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翻譯類題目及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
報名後,將作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臺師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
徵文稿件」。
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1) 字型:新細明體
(2) 字體大小:標題 14 級,內文 12 級
(3) 行距:1.5 倍行距
(4)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五、參賽條件
(一) 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請提供附照片之證件,無照片或內容不全者皆不予受理。
(二) 投稿作品請依稿件格式提供(Word)和(PDF)電子檔。
(三) 散文類作品須由個人創作並以中文寫作,每人限投稿乙次。一人多投、翻譯、抄
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參賽或集體創作及翻譯者皆不列入評選。
(四) 散文類正文、非正文、注釋均納入字數統計,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五) 參加翻譯類譯詩組(中譯英)、譯文組(越文譯中)徵選,須翻譯該組所有題目。
(六) 獲得翻譯類首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類組獎項。散文類則不受此限。
(七) 投稿作品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主辦單位將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競賽活動後,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將追回獎金及獎座(牌),
並公布其違規事實,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評審方式
(一) 投稿作品送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一律不可更換稿件或退件。
(二) 評審作業:採取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作品審查均聘請知名作家、學者
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三) 作品如未臻水準,某一奬項得由決審委員議決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
同一獎項並列。
七、發表及出版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散文獲獎者須提供參賽作品中「
單篇」作品,作為得獎作品集出版使用,不另支稿酬。
(二) 翻譯類參賽者需同意並授權參賽作品之內容作為翻譯評析之用,得以不具名方式
部分引用參賽作品出版,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 翻譯類題目請於「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活動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二) 投件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內容及封面請勿書寫繕打作者姓名
或個人資料,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
(三) 得獎者須另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四) 參賽者填寫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後,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
,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
(五)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
(六) 獎金將以電匯方式送出,匯款金額將於獎金金額中扣除手續費及國際運費。
(七) 辦法內容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變更及裁決之權利,請
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並以公告為準。
九、洽詢電話:(02)7749-1492
洽詢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第 33 屆梁實秋文學獎」活動網址:http://www.gcwc.ntnu.edu.tw/
十一、 請自行下載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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