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十二屆林榮三文學獎辦法(08/10)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6-07-20 18:55:52
案:FB每天都在更新 應該是不會停辦啦
「在字字斟酌的詩的語言裡,沒有任何事物是尋常或正常的。」——辛波絲卡
第十二屆林榮三文學獎收件截止,倒數21天!
徵文辦法詳見:www.lrsf.org.tw。
一切以官方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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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宗 旨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資 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獎 項
一.短篇小說獎 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散文獎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三.新詩獎 五十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四.小品文獎 字數一千字以內。
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五千元,獎座一座。
獎項說明
一. 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 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應徵條件
一. 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全部或局部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臉書、
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 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 每個獎項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應徵辦法
一‧ 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
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 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 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郵、生日、身分證字號、
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四. 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
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
、「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收件日期 七月一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 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 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
進行評審。
揭曉日期 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月二十四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
」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
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
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頒 獎 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
不另支稿費。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www.lrs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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