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與國寶對話:故宮文物與我 徵文比賽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5-08-08 00:35:27
【與國寶對話:故宮文物與我 徵文比賽】最高首獎2萬故宮商品禮券
報名截止:2015 / 08 / 31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藏文物寓含豐富的內容與故事,
曾啟發許多人的靈感,或曾與參觀者產生記憶與生命經驗之連結
在故宮90歲生日之時,讓我們一同書寫與故宮文物相遇的故事,
經由「與國寶對話‧故宮文物與我」徵文比賽,
將發掘更多您記憶中與故宮的美好遇合。
期待各方書寫能手撰述故宮文物在記憶中觸動人心的美麗痕跡!
二、主辦單位:國立故宮博物院
承辦單位: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三、創作主題:故宮文物與我
請參賽者自行挑選一件故宮文物,以一件為限,
以該文物與參賽者生命經驗的對話為主題。例如:
1.文物曾啟發的創作靈感
2.文物在記憶中留下的美好經驗
3.生活經驗與文物相關的,足以觸動人心的事蹟
請參考示範文章與影片(網址:http://www.jfartwork.com.tw/104npm)
後撰述,以更貼近主題。
四、參加對象:設籍中華民國者,共分成下列組別。
(一)、國小組:小學一至六年級生。
(二)、國中組:國中七至九年級生。
(三)、高中職組:高中職一至三年級生。
(四)、大專社會組:含各大專院校與研究所在學學生暨社會各界人士。
五、徵選規則:
(一)、國小組參賽作品字數皆限300-500字,其餘組別字數限500-1000字。
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原則。
(二)、每件作品限選擇一件本院院藏文物(可參考本活動提供之故宮文物參考清單),
投稿者需以該文物與參賽者生命經驗的對話為主題,包含挑選該件文物之緣由。
(三)、參賽者撰述之文物限以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為範圍,
並請於報名表填寫說明參考出處。
(四)、為符合徵文主題,請先參考活動主題網站內「參賽示範」之示範文章及影片
後撰文。
六、評審辦法:
(一)、資格審查:參賽者寄送之參賽作品,將於評審委員會議前由承辦單位審核,
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註參賽編號,請參賽者勿於作品內顯示出可
辨識參賽者之個人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活動之公平性。
(二)、 作品審查:分初審與複審。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
(三)、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1、切合主題:占比 40% > 能依徵文主題充分針對選取文物抒發己見,
切實將文物與個人生活經驗結合。
2、文辭及邏輯思考情感表達:占比30% > 文章流暢及表達是否得當。
3、創意:占比20% > 佈局巧思及創意。
4、文物知識正確性:占比10% > 與文物相關知識不應偏離史實與正確性。
(四)、評審辦法注意事項:
1、作品主題及撰寫方式與徵選規則不符者,以及所撰述文物非本院典藏文物者,
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2、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處理。
3、評審結束後所有參賽作品無論晉級獲獎與否皆不退件,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送件以棄權論,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送件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送件。
(一)、請參賽者逕上活動網站內下載「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各乙式一份,
電腦撰打或印出後手寫皆可,請務必於簽名欄簽名。
(二)、請自行下載「比賽專用作品稿」電子檔案,電腦撰打或印出後手寫皆可,
請務必於作品字數統計欄內填入作品總字數以利作品評審。
作品未含文章標題之總字數須合於各參賽組別之規定字數內,
參賽作品未填入作品總字數或作品字數不符規定者,將被視為不合格件,
請參賽者自行注意,以確保自身參賽權益。
作品撰打請統一以標楷體14號字黑色創作。
手寫須以黑或藍色原子筆正楷書寫,字跡應清晰可辨識。
(三)、請參賽者於「比賽專用作品稿」內之作品創作完成後,
將作品稿(含已創作完成之作品)自行印出乙式五份,
若每份作品有超出一頁以上請自行於作品稿內之「第○頁/共○頁」內填寫完成。
每份作品超出一頁者請自行於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一件作品單獨裝訂為一式,
請勿將五份作品皆裝訂成一份,以利評審委員進行審查。
(四)、參賽送件郵寄資料共包含報名表乙式、參賽同意書乙式、
比賽專用作品稿乙式五份,上述三項內容請自行以大信封包裝後,以掛號包裹逕寄:
11199台北郵局第123-376信箱 收件小組。
(五)、請參賽者自行注意送件包裝,若因包裝不慎或地址填寫錯誤導致作品汙損遺失
或超過參賽送件期限,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九、獎項內容: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社會組
各類組桂冠獎1位,可獲商品禮券200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一式
各類組金獎1位,可獲商品禮券150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一式
各類組銀獎1位,可獲商品禮券100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一式
各類組銅獎1位,可獲商品禮券50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一式
各類優選1位,可獲商品禮券30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一式
各類組佳作2位,可獲商品禮券1500元,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獎狀一式
十、評審暨獎項公布
(一)、評審及獎項公布:預計於104年9月下旬,於活動網站公布徵文比賽結果,
並將同步登載相關訊息及優勝作品。
(二)、活動成果發表:主辦單位將為各類組桂冠獎得主(共計4類組4位)分別拍
攝一段「得獎作品成果影片」,將聘請專業攝影小組為得獎者針對獲獎作
品及參賽者個人拍攝一段3分鐘之成果影片,討論其創作作品及所選文物,
完成後公開於本院官網。
(三)、預計於104年10月下旬舉辦成果發表頒獎典禮與記者會,將邀請各類組得
主出席,公開頒發獎項,並發表各得獎作品。
頒獎典禮當日除獲獎者外,其陪同家屬(至多三人)並可獲得當日免費參觀本院之優惠。
十一、參賽報名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
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二)、獲獎者之得獎作品同意授權承辦單位編輯、印製專輯發行、建立數位化檔
案或對外發表、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不得異議。
參賽者請詳閱本簡章,並於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上親簽.以示同意。
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公開展示、
結集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三)、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五)、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及另重複參加投稿。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有獎項,並公布之。
(六)、故宮及本活動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如有違反立即取消中獎資格。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隨時公告之。
十二、工作小組聯繫方式與參賽送件:
(一)、參賽作品資料寄送地址:11199台北郵局第123-376信箱
(二)、「與國寶對話‧故宮文物與我」徵文比賽活動執行單位: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三)、參賽小組聯絡電話:0800-784666(活動專線免付費電話)分機14周佳蓉小姐
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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