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海巡條款修正與增設觀察名單制

作者: onlysnoopy (小史:))   2023-07-18 01:58:02
Lions板針對海巡條款 B-04 於 2023/07/13 變更為:
第04條 經查於本板以外有多則發言敵視本板(至少五則),或經常於本板引戰
     (至少需舉證五則發言),其行為易引起看板爭議者,將列入觀察名單、
     提報組務板。
   
04-1 本板提報後,該 ID 會先進入禁言階段,避免後續發言引起更大
爭議。直至組務板判定結果未達觀察名單要件,則解除禁言限制。
04-2 提報後經小組長同意、或直接被小組長列入觀察名單者,進入水桶
階段。如前面有被禁言,則水桶起訖日不得將禁言期間合併計算。
罰 則 a. 本板提報後,列入本板暫時禁言名單,
待小組長判決後處以水桶180天,或解除禁言限制
b. 被小組長直接列入觀察名單者,水桶180天
c. 情節嚴重者,除提報觀察名單,另將轉其他條例判定
參考棒球小組與小組長公佈之相關條例,修正 B-04 條文與罰則如下:
第04條 經查於本板以外有多則發言敵視本板(至少五則),或經常於本板引戰
     (至少需舉證五則發言),其行為易引起看板爭議者,將列入觀察名單、
     提報組務板。
   
04-1 本板提報後,該 ID 會先進入發言限制階段,避免後續發言引起更大
爭議。直至組務板判定結果未達觀察名單要件,則解除發言限制。
04-2 提報後經小組長同意列入觀察名單者,若推、發文違反本板板規(含發言
        限制)則進入水桶階段,水桶起訖日不得與限制發言期間日數合併計算。
罰 則 a. 本板提報後,列入本板發言限制名單,每24小時最多推文三行,
       每次發文需達500字以上。(其中新聞類、引用他人發言不計入字數)
b. 待小組長判決後確定進入觀察名單者,若推文違反本板板規(含發言限制)
、引起不必要爭議,則改每次水桶1年至5年;若發文違反本板板規(含發言
限制)、引起不必要爭議,則改水桶1年至5年且7天內所有文章皆退文。
c. 情節嚴重者,除提報觀察名單,另將轉其他條例判定。
作者: gaga (gaga)   2023-07-18 02:34:00
可悲的組務 當官當自己為自己權力很大是嘛 不過就是一個ptt的組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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