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2018年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8-01-01 00:53:22
01. 非版主不得使用公告;小版主可以使用小公告。
公告不可回覆但可推文,
  但嚴禁任何形式的引戰用詞、酸文用詞以及惡意噓文。
  若使用多重分身於公告內惡意噓文,則水桶日期加倍。
初犯:三日,貳犯:一個星期,參犯:兩個星期。
02. 文章內容不當。
無關天堂板討論板旨之文章或是明顯遊走板規邊緣的文章。
或者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不明連結、髒話。
例如:政治文、黑特文、無關本遊戲之任何文章。
言之無物,僅二十字就斷句多次或湊字數,企圖規避字數限制。
初犯:三日,貳犯:一個星期,參犯:兩個星期。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原文劣退。
註:情節嚴重者,如木馬文、張爸連結。
03. 文章內容違規、違反法律之規範。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 舉凡非版主予許之直播其直播內容充滿需要點擊率及幫點廣告者適用此條。
  五、七 初犯:一個星期,貳犯:兩個星期,參犯:四個星期。
除了五、七兩點外一律四個星期。
  情節嚴重,且無悔意者:永久水桶。
04. 嚴禁一切有關帳號之買賣、虛擬寶物換現金之交易。
2018年補充天堂M手遊亦同樣禁止
  (點卡買賣詳見精華區(Z->2->2->10))
初犯:兩個星期,再犯懲罰:永久水桶
★ 新增並修改點卡交易規則於板規文末,方便板友直接觀看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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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發表交易文,以每個月四篇為限&每篇內需達到五項交易物品。
同品項物品如為複數則算一項。
  如數量不符,或是每月配額已滿,請善用底置交易文專區
交易完成之後,請盡速修改文章!
買賣不成仁義在,版友沒必要虧本賣或者當冤大頭
  買賣文推回、回文、回信中,也請維持基本網路禮儀。
未滿五項物品,版主或版友可提醒原作者修改,
發文後得有兩小時緩衝時間修正違規部分,若還未修改則依版規處置。
初犯:三日;貳犯:一個星期;參犯:兩個星期;再犯雙倍累計,以及原文劣退。
多次蓄意刪文,企圖規避配額限制,經屢勸不聽者:四個星期,原文劣退。
06. 20190420補回第06.
包含相關的設定、使用心得,也禁止求取官方程式以外之檔案。
影射性質討論外掛之言論盡量避免,
由板主或板友提醒之,多次屢勸不聽者。
補充:天堂M手遊也一樣禁只使用或討論關鍵字:巨集/非官方內容外掛程式
初犯:一個星期,貳犯:兩個星期,參犯:永久水桶,原文劣退。
07. 禁止注音文及一行文(文章字數不滿20字也算),以及錯別字嚴重者。
初犯:三日,貳犯:一個星期,參犯:兩個星期
  經版主/版友多次提醒,仍不改進者:四個星期,原文劣退。
08. 推文及簽名檔視為個人文章,發文者未經同意無權修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分身、本尊視為同一人。若修改他人推噓文,請留下水球/信件紀錄備查。
懲罰:水桶一個星期。
  註:每個月負責清除底置交易文推文的小版主,在執行其業務範圍內之行為
    或是協助版友修改/刪除底置交易文區內之推文,不在此限內。
    (建議仍保留水球/信件紀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09. 分享天堂圖片或心得是好意,請不要做無謂之挑剔或質疑,分享者亦請自重。
以影射性語氣質疑他人使用外掛或者是不當程式者,三人以上檢舉經板主裁定。
初犯:一個星期,貳犯:兩個星期,參犯:四個星期。
  註:此條款與3-5的水桶日期,得累積計算。
10. 水桶期間用分身ID發文、推文或任何形式發文,經檢舉並查證後屬實加重水桶期限。
借用他人帳號者,處罰請查閱看板《ID_Multi》精華區之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懲罰:兩個ID都為原水桶期限加倍,再犯移送多重帳號部。
11. 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
多次故意違反本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
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視同鬧板。
12. 以上版規如有任何板友鑽漏洞行為,經由版主標記為S之後,仍未改善者。
最重懲罰:永久水桶 補充:版主可以自己給予犯規者幾日時間修改修正
13. 如版務於板務階層已處理結案,如對板主之處理方式有任何疑問請上訴組務板,
板主不作任何私下信件之回應,如對板務上有任何建議亦請至組務板公開討論。
14. 嚴禁衝文章數之行為。
內文空洞無關板上討論主旨亦或內容無味、乏善可陳,且於48小時內於不同討論
版發表超過20篇文章者。
懲罰:原文劣退並水桶四個星期。補充: 初犯者皆由版主刪文不劣退
★ 點卡交易施行細則:
關於點數卡、月卡,牽扯到台幣買賣者,目前是允許的。交易規定很嚴格,只允
許超過800次上站次數、發文數超過500次以上者使用交易方式請買賣方私底下協
調。一個月限定只能發一次關於點數卡的交易文。
請版友於站內交易點數時,務必取得實體卡並自行保留,以免日後發生爭議。若
日後因未保留交易之點卡,而發生之爭議皆與站(版)方無關,請版友自行處理。
ptt都是以真實身份註冊,若有發生騙點數之情況,該帳號永久水桶。請版友自重
切勿以身試法。 此處所說之法為中華民國刑法民法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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