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魔獸軍王巴蘭卡-水桶文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11-10 23:37:10
01. 非版主不得使用公告;小版主可以使用小公告。
公告不可回覆但可推文,
  但嚴禁任何形式的引戰用詞、酸文用詞以及惡意噓文。
  若使用多重分身於公告內惡意噓文,則水桶日期加倍。
初犯:三日,貳犯:一個星期,參犯:兩個星期。
paulku 水桶3日 原因在21765文內推文與qq326舊怨開吵。
因為你初犯,並且我去看過相關文章後,發現你遇上這種事了他還這樣推文...
也實在難免你心情發火,至親之事請節哀,但仍需請你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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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七 初犯:一個星期,貳犯:兩個星期,參犯:四個星期。
除了五、七兩點外一律四個星期。
  情節嚴重,且無悔意者:永久水桶。
qq326 維持舊有水桶規定 1442天約莫3.9年加回去補給你。
你自己在21765文內推文犯了錯,我對你說過,你只要任何一犯就是請你回泡。
這是我們協議好的。 你沒有任何怨言可以再對我說。
這個水桶你是自己求回去的,有不服請提出願指教。
作者: kelvin521019 (眾人皆醒我獨醉)   2016-11-11 19:01:00
就說不要解水桶的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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