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春天到來(01)

作者: distantblc (白石)   2019-06-22 22:26:26
距離動筆寫《春天不曾到來》(Spring never comes)已經兩、三年多,原始設定和大綱只
有一張薄薄的莎草紙,寫了這麼久,故事仍停留在第三章,沒有什麼進展,寥寥數千字,
連個雛型都稱不上,結構殘破不堪。湯瑪士(Thomas)見到艾瑪(Emma)後會說什麼?兩人會
如何互動?那個情境我實在想像不出來。
《春天》故事發生在一顆貧瘠、寒冷、資源匱乏的紅色星球上,姑且稱為Planet-51(行星
編號51)。那裡表面全是砂土,因為富含氧化鐵的緣故,土壤看起來呈現橘紅色,沒有大
海、湖泊、河流等大面積水域,是個只有沙漠的寒磣地方。一年到頭刮著強烈沙塵暴,當
沙塵揚起,自治州發布警報,所有戶外工作都必須暫停,有時候沙塵風速可達時速五百里
,影響時間長達數周。
Planet51沒有四季,只有冬天,或者該說就連最暖和,該是夏天的季節,氣溫仍在零度上
下。男主角湯瑪士是個23歲的青年,水手谷鎮上少數念過書、識字的年輕人,青春憂鬱、
沉默寡言,懂得很多事情,卻吝惜與他人分享,在圖書館擔任「鍵盤打字員」,古籍文本
保存員的工作。艾瑪是個8歲的小女孩,沒有上學,雙親長年在「睡眠」,由祖父母照顧
,喜歡「看書」,和書本有關的一切事物,常常去圖書館看書借書。因為兩人天天碰面的
關係,因此認識。
大綱就到這邊,兩人接下來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劇情怎麼發展,我寫不出來──雖然結
局早早確定──如同書名「春天不曾到來」,Planet51沒有春天,必然是悲劇結尾,但目
前卡在很前面的地方動彈不得,我為此苦惱不已,擱筆停寫半年多,將記載故事的幾頁紙
卷壓在深深的藏書下面。
我曾一度認為湯瑪士和艾瑪的故事會永遠封存在層層書堆底下,在我的腦海裡,日積月累
,生灰長蠹。但今天一大清早看到太陽出來的時候,我忽然知道了,瓶頸迎刃而解,第三
章後面的劇情和對白如泉水般汩汩湧出,原來湯瑪士對艾瑪這麼說──「拂曉、拂曉,長
夜之後,旭日之光終將到來。」
春天到來(Spring comes)。
※※※
早上醒來時,他發現自己置身在雪地樺樹林中,身上衣著不整。這是什麼情況!好冷!他
哆嗦一下,一時想不透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而不是在自己的床上。
黎明晨光破曉,照亮天地,他注意到身旁還有別人,自己握著她的手,是個小女孩。那人
看著有些面熟,過了一會他才認出來,前幾天打過照面的,語帶遲疑地問道:「二小姐?

※※※
今晚依舊是個不眠之夜,抄寫的工作持續進行著,泡了熱花草茶,加了點蜂蜜,他會喜歡
的?心裡期待那個人的到來。
姊夫,即姊姊的丈夫。現在叫姊夫太早了,他和姊姊的婚事訂在今年春天底,嚴格來說現
在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身分是未婚夫,但他不介意我這麼叫。
姊夫第一天晚上不請自來到書房,著實嚇到我了,那時候我正聚精會神抄《唐吉訶德》。
塞萬提斯在開場白這麼寫道:“曼查有個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著一位貴族。
他那樣的貴族,矛架上有一支長矛,還有一面古代皮盾、一匹瘦馬和一隻獵兔狗。”
唰唰唰一口氣寫完這段,筆尖銳利,墨水沒有暈開,手感正好。「曼查」指的是卡斯提亞
-拉曼查(Castilla-La Mancha)地區,位於西班牙中部,盛產葡萄酒。此時忽然聽到門口
傳來一陣狺狺低嚎,似犬似狼,像隱藏在森林深處的凍土狼嚎叫,抬頭看去,有個陌生男
子站在那對我笑著。
「什麼人?!白痴!別看我,快出去!」我趕緊拿了桌上的書本遮住臉,希望儘可能降低
美貌的殺傷力。
「嘿、沒事的,我能看妳。早上不是打過招呼,記得嗎?小妹。」
我將書本拿低一些,露出眉毛和眼睛,狐疑地打量陌生人。高大、英挺、帥氣,舉止間散
發強而有力的自信,活像是童話故事裡走出來的白馬王子,原來是他。
「姊夫...?你來幹什麼?」呀,話出口之後我才覺得不太對,他從南方千里之外趕來,
今天第一次和姊姊見面,談了訂婚和婚禮的事情。
「小妹,我聽人說妳晚上都不睡覺,在書房不知道忙什麼事情,想說晚飯也沒看見妳,帶
了點點心和水果過來,妳餓不餓?」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潔白牙齒,說著將手中的食物托
盤舉到胸前,逕自走了進來。
姊夫大剌剌地走進我處的房間,有記憶以來沒有一個男人敢這麼做,僕人們視我為洪水猛
獸、毒蛇毒蟲,平時都隔著門談話,連父親也是如此,他卻視規矩禮儀為無物。
「要不要吃點蜜香蘋果、桃子李子?很甜的,你們這兒凍死人,冰天雪地的,不產這些水
果,很難得吃到南方的新鮮水果吧。」
「...嗯,謝謝。」我有點不知所措,肯定臉紅了,隨便拿了個桃子掩飾,上面的軟毛摸
起來茸茸的,觸感很好。輕咬一口,果肉軟嫩,香甜多汁。
「妳在寫什麼東西?」姊夫拿了一顆大紅蘋果,擦擦果皮,接著將蘋果往上輕輕一拋,接
在手中。
姊夫看起來正正經經,不苟言笑,原來會做出這麼「輕浮」的舉動啊,真讓人意外。我心
想道,如果要把他剛剛的神情動作記錄下來,該怎麼寫──?
他拉過一張椅子坐在旁邊,一時沒有離去的意思。
「我在抄《唐吉訶德》,作者是塞萬提斯,歌頌騎士高貴行徑,行俠仗義的小說,是西班
牙的文學典範,西方文學的奠基作品之一,最早的西方典範小說之一,非常具有抄錄的價
值。才剛開始寫而已,第一段──」
「為什麼要抄書?是學士給的作業嗎,抄這種大部頭小說有什麼用,未免太麻煩了。」
「不是的,」雖然沒有解釋的必要,但我想跟眼前的男人說清楚自己的想法,「這是我自
願的,我給自己的磨練和測試。你知道的,我們姊妹無法走出這裡,但書和文字可以進來
我的世界,每本書都相當於一個小宇宙,閱讀它們感覺好像進到別的世界,越是深入閱讀
,我就越想“感同身受”,試著去了解作者的想法,他所構築出來的世界。」
「抄書就能讓妳“感同身受”嗎?」姊夫大口咬開蘋果,發出喀滋喀滋清脆的聲響。
「可以噢,如果單單閱讀,文字只是符號,排列組合構成的句子和段落沒有生氣、沒有意
義,無法留住任何東西,如果我將它寫下來──比如剛剛寫了『曼查』這個地名,就能知
道這是西班牙中部區域,氣候乾燥,遍地土石砂礫,風力強勁,蓋了一座座白色風車。空
氣中彷彿能聞到沙漠的氣味,看到風車扇頁轉動的魔幻光景。」
「原來如此──那妳抄了幾本書了──?」
呀──作夢也沒想到姊夫會到書房和我漫談一晚,他和想像中不一樣,原以為應該是個很
嚴肅拘謹的人,沒想到作風平易近人,很愛開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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