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建議板規禁止刪除他人推文應排除兩願刪除

作者: stu92054 (蛋頭)   2019-02-08 12:08:48
根據板主#1SNBJ6RN此文判決
當事人因推文者來信要求刪除推文
而遭板主以板規一、8處分水桶一周
個人認為此板規並不合理
推文者因一時錯誤如:誤揭露個人資料等狀況
而去信要求原發文者刪除推文
此狀況應非板規當初欲處分對象
因此希望板規能將兩願刪除的狀況排除於處分對象外
另於該篇公告下及常見違規中有提到
關於有人惡意推違規推文再去信要求刪除的情況
個人認為可搭配配套措施
如若兩願刪除推文,原發文者應當寄信給板主報備
如推文原有違規,則板主依然可依刪除前推文處分原推文者
綜上,個人建議兩願刪除狀況應排除於板規一、8處分對象外
另外,於板規三、2內並未敘明板務事宜建議管道
建議板主應提供暢通、透明之板務建議管道並於板規中敘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2-08 12:19:00
作者: longlydreami (邦加爾迪)   2019-02-08 16:08:00
如果完全排除兩願刪除會產生太多漏洞了 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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