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自己的臉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6840#
第三方支付業者若有經營儲值業務,資本額需達五億元台幣,若僅經營代收代付款項,資
本額則定為一億元台幣,「而且所代收付總餘額未達十億元台幣的業者,不受此法約束,
由經濟部依現行機制進行一般商業管理。」
所以對於樂購蝦皮有限公司資本額的疑問是我的無知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I301040)」是不限制業者資本額的
三方支付服務業的黃頁查詢,光台北市就有很多加公司擁有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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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ypage.com/gcc-%E7%AC%AC%E4%B8%89%E6%96%B9%E6%94%AF%E4%BB%98%E6%9C%8D%E5%8B%99%E6%A5%AD-%E5%8F%B0%E5%8C%97%E5%B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