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bruce (今、そこに いる僕)
2025-11-25 13:58:35請推薦律師
我在112/11/10因旅遊認識一個導遊,這期間他一直鼓吹投資他在寮國的洗頭店,最後在113
/4/29匯了62萬台幣給他,但這期間一直沒有收到任何股東資料,也沒有分紅或財報資料,
口頭詢問也一直推託。
於是我在114/8月份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刑事訴訟狀,狀告詐欺。上個月筆錄完成。
因為沒有對方地址和身分證字號,所以沒法直接提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但知道對方戶頭、及
大略住家地址。
我預定在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但又擔心地檢署動作太慢,影響到提告時效。
我手上還有一份對話錄音,未隨刑事訴訟狀附上,但是預計在檢察官開偵察庭時一併附上。
已知問題:
1. 地檢署若太晚起訴,會不會有民事部分失去提告時效的問題?
2. 對話錄音在偵察庭時呈上,是否時機點適當?主要是不希望對方太早知道兩人對話已被
錄下。對話包含對方推拖之詞,承認拿不出投資資料,就算硬拿也會是假資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