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律師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 3聲押、2交保

作者: cyora (小鳴)   2024-02-02 11:37:48
來源:自由時報電子版
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70164
內文:6律師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 3聲押、2交保
2024/02/02 09: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來自不同事務所的律師,經由
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
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
給詐團;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漏夜複訊後,依涉犯加重詐欺
、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將鄭、楊、李等3人聲押禁見。
另外,律師林聰豪訊後以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仍不足
,訊後獲請回。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北檢偵辦數起詐團案件,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
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不料事後竟爆出律師洩漏
偵查秘密給詐團的案外案,檢調昨分別赴台北、台中、桃園及台南等多處搜索,擴大偵辦
中。
感想:各位道長承辦案件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並宜注意案件及當事人的情況。
作者: sayido (說好了的)   2024-02-02 15:36:00
雖然不認識但那位律師蠻有辦法的找的到其他律師幫忙。羈押提供卷證資料給被告是很嚴重的事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4-02-02 20:16:00
看證號似乎是律訓同梯
作者: snoopy63 (忙死了)   2024-02-02 20:55:00
執業年數都不長...大家要尊重愛惜自己的工作啊...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24-02-03 00:03:00
穿搭好潮(重點誤
作者: accy (ay)   2024-02-03 01:29:00
丟臉
作者: GinGBay   2024-02-03 11:30:00
有所為有所不為
作者: jurists (kk)   2024-02-03 11:38:00
律師與律師越多 這種事越多律師越多這種事越多和大眾一樣為了生活挺而走險而已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24-02-03 11:56:00
酷欸 好幾個都107年律訓同期的
作者: hellolaw (哈囉囉)   2024-02-03 12:41:00
原本家境感覺就不差的人怎麼還是想這樣賺呢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24-02-03 13:43:00
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
作者: liping27 (Love yourself ￾￾)   2024-02-03 14:03:00
酷的點在哪?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24-02-03 18:03:00
錄取人數多,鋌而走險的律師越多,詐騙集團找得到串證的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24-02-03 22:45:00
這些律師真是糟糕可以跟考選部說別再錄取這麼多律師了嗎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4-02-03 23:10:00
別鬧了 這跟錄取人數無關 早年就一直有這樣的問題只是當時都輕放 現在才開始比較被重視而已 錄取人數還可以看出日後執業的操守哦?考比較高分就比較有操守嗎?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24-02-04 00:20:00
都被約談了還能一副跩樣看鏡頭 厲害
作者: lovecyfen (lovecyfen)   2024-02-04 00:38:00
唉 丟律師臉律懲會可不可以直接除名阿 其他手法的律師情何以堪??守
作者: jurists (kk)   2024-02-04 08:21:00
以前律師較可以挑案子 所以較有實力拒絕不法請求 現在當ㄧ案難求 想到每月租金 開銷 抗拒誘惑能力就失去 飢寒起盜心 如此而已根本原因在僧多粥少
作者: accy (ay)   2024-02-04 09:36:00
鋌而走險的根本原因在僧多粥少???我沒看錯樓上的意思是這樣嗎?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罷了)   2024-02-04 09:54:00
讚!抓的好,希望可以直接除名
作者: stoon (stoon)   2024-02-04 10:26:00
懲戒、汰除率也要增加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4-02-04 13:59:00
律師行業根本還沒到饑寒起盜心的程度好嗎 不要笑死人你是從哪方面可以看出這幾位律師是饑寒而不是貪婪
作者: diggi   2024-02-04 16:14:00
回一樓,是提供給被告以外之人,不是提供被告==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24-02-04 19:49:00
跟錄取人數無關好嗎 難道以前就沒這些問題?呵呵
作者: diggi   2024-02-04 20:27:00
以前真的沒有,因為卷不會給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24-02-04 21:15:00
案子就這麼多,沒案子的律師增多,詐騙集團用爽爽
作者: abcdragon (香蕉龍)   2024-02-04 21:16:00
律師這職業本來就是魔鬼代言人,不要在那裡自命清高了,洗白手法超難看的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24-02-04 21:19:00
錄取人數看不出操守?收入夠高,案子夠多,誰願意串證硬要說與錄取人數無關,笑死。還沒到飢寒起盜心?多得是金主請律師開事務所多得是沒有律師名字的事務所網站招攬訴訟業務,pass給律師
作者: chamber (年年有餘)   2024-02-04 23:14:00
飢寒起盜心?不要太小看犯罪集團的人才養成體制!
作者: lovecyfen (lovecyfen)   2024-02-04 23:29:00
abcd這種角度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作者: repast (Simon)   2024-02-04 23:29:00
沒有底線和操守,然後怪罪錄取人數導致,長見識了
作者: walyun   2024-02-04 23:31:00
無論是刑事或懲戒 都會定錨影響後續的了
作者: badid (壞埃低)   2024-02-05 07:34:00
律師現在是很丟臉的職業,剛考上月薪只有五六萬,受雇的天花板很低,年收百萬就到頂了,自己開業要熬好幾年,到處接法扶全台灣跑透透,還要開粉專,每年有超過一千名可以取代你的年輕律師進入市場搶生意,不過這是律師自己造成的,長期以來公會都是近親繁殖,只支持某一個政黨在政策上被看不起活該律師的執業環境越來越困難跟詐騙集團合作,有大量穩定的案源,上游的委任費又高,誰要接法扶?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4-02-05 08:28:00
笑死我 受僱月薪五六萬 叫做饑寒起盜心 你要不要看看臺灣收入中位數在哪裡 年薪百萬還不夠 還想賺更多 賺不到就在哀錄取人數太多 能力跟操守是兩件事
作者: gl4su06 (那就這樣把)   2024-02-05 09:43:00
長見識了(操守的部分
作者: badid (壞埃低)   2024-02-05 09:54:00
覺得月薪五六萬很多的叫做不食人間煙火,老律師當時競爭少,把案源占住了,開始對年輕律師指指點點,嫌年輕律師怎麼不乖乖當月薪五萬的受僱,年輕律師不想被壓榨,就跟詐騙集團合作才能跟老律師賺得一樣多,要不然月薪五萬怎麼買車買房結婚,老律師吃到時代紅利而已覺得月薪五萬很高的,可以立法把司法官,公務員的月薪改成五萬,看看貪污案會不會大增,然後再來靠北能力和操守是兩回事
作者: accy (ay)   2024-02-05 10:26:00
當律師不是自己選的嗎?我們對同業的道德標準什麼變這麼低了。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24-02-05 11:23:00
聲押的法官全部都准了 律師們進去蹲過年囉科科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4-02-05 11:32:00
真的能力不足不要牽拖多數同道好嗎? 用錄取人數幫忙護航洩密真的糟糕
作者: GTX280 (GTX280)   2024-02-05 11:46:00
幾個羈押的應該很清楚上游,但幾個交保的有沒有可能因為學長引薦案件,基於信任或是壓力告知偵查狀況?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24-02-05 13:44:00
律師人數太多是造成低收入的原因律師沒有道德則是人的問題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4-02-05 16:10:00
「饑寒起盜心」滑坡到「月薪五六萬很多」 你馬郝啊沒人會嫌錢多 但用違法、違反律師倫理的方式賺錢 賠上的是整個律師界的名聲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4-02-05 16:57:00
歷年都有律師被懲戒,但錄取人數開放是這十年的事情,到底怎麼單一歸因錄取人數導致違反律師倫理?這才滑坡吧。而且受僱五六萬說實在不高,但也不低,但要說這是「饑寒」起盜心,要不是誇飾修辭,不然就言過其實。常年律師倫理沒被實際落實,像約砲當事人明明違反利益衝突規定,但都還沒看過被懲戒。沒確立專業行為準則,久而久之會就形成這樣違法亂紀的現狀。相較於專業倫理的常年忽略,收入高低還是錄取人數多寡都頂多是今日律師業現狀的次因而已。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張包裝工)   2024-02-06 09:33:00
能跟詐騙集團上游熟成這樣,說是因為缺錢才走上歪路,我是不信啦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24-02-06 20:12:00
A一下id就知道過去發言紀錄了啊^^
作者: jack01048 (小川)   2024-02-06 20:48:00
缺錢難倒就能違法嗎?法律學到哪裡去?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4-02-07 08:16:00
聽說律師有倫理?
作者: capitalofz   2024-02-07 12:43:00
羈押卷證 被告本人早就有獲悉及閱卷權利是不得揭露給被告以外之人才對吧 道長
作者: xiouming (..)   2024-02-09 15:24:00
一樓嚇到我了
作者: separately (Wayne)   2024-02-12 00:05:00
一樓XDDDDD
作者: iTelephone (iTelephone)   2024-02-13 05:15:00
飢寒起盜心不必然,但僧多粥少的確可能間接影響這件事,能夠跟老律師一樣正派經營就發財,誰不想做呢?10年前受僱就5、6萬,10年後還是一樣,但物價房價至少通膨了兩三倍有吧;但還是一樣錄取這麼多人,學學醫生總量管制吧
作者: capitalofz   2024-02-19 16:19:00
錄取率10%以內就是一種總量管制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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