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巨曜法律事務所高雄所誠徵受雇/實習律師

作者: fuuyoku (夏爾)   2024-01-16 14:40:43
【事務所名稱】巨曜法律事務所高雄所
【工作型態】受雇律師、實習律師
【工作內容】
受雇律師:
1. 開庭、撰狀、審閱契約、回覆客戶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
2. 其他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
(註)除了一般民、刑訴訟與家事事件外,本所還有
(1)協助公司客戶審閱及擬訂契約,列席董事會與股東會;
(2)處理經濟犯罪(例如: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案件類型);
(3)公寓大廈社區之法律意見回覆、列席管委會與區權會;
(4)處理金融暨衍生性商品之相關案件(例如:證券、基金、連動債、期貨、選擇權等)

實習律師:
1. 協助訴訟及非訟案件,參與開庭、調解等。
2. 撰擬書狀、律師函、存證信函、法律文件等。
3. 審閱契約、回覆客戶法律問題、提供客戶法律意見等。
4. 法律意見與案件資料彙整及研究。
5. 其他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號11樓(近捷運信義國小站5號出口)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30 / 午休時間12:00-13:30 / 週休二日
【薪資範圍】
受雇律師:NT$ 55,000元起(視資歷與能力調整)
實習律師:NT$ 28,000元至32,000(視資歷與能力調整)
【公司福利】
1. 工作績效獎金、年終獎金。
2. 咖啡無限量供應、不定期聚餐。
【特別條件】
1. 細心、負責、善於傾聽與溝通
2. 應徵受雇律師者,來信請檢附曾撰寫之書狀(民、刑事書狀至少各一份)、律師函及
法律意見書共三份
3. 有交通工具者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履歷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受雇(或實習)律師】
聯絡人:潘小姐
聯絡電話:(07)235-0680
【其他備註】此為代PO文,勿直接回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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