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委任律師遇到的狀況

作者: hwia (小哀)   2022-07-03 13:46:03
身為公司法務,平時主要任務是應付公司內部大小事,訴訟經驗不多,
故若遇訴訟案件,可以的話當然儘量委外請專業的律師辦理,
一來由公司出錢請律師,法務樂得輕鬆,
二來也是適度將案件成敗責任轉嫁,
不管訴訟結果如何,至少對上級都有所交代。
但最近我跟公司委任律師間的合作關係,卻令我有點困擾。
敝公司委任的A律師事務所,應該算是大所(官網上有二、三十名律師),
律所老闆雖也有掛名受委任,但實際承辦的是位資淺的年輕律師,
這位律師不曉得是經驗不夠還是太忙了,處理案件感覺非常被動。
例如因為疫情,法院曾臨時通知律師庭期要延後,
但律師卻未主動告知我這件事(我事先有講過開庭時我也會去),
我在原定開庭日的前一天,主動打電話找律師想確認一些細節,才發現延期,
若我未主動打那通電話,我當天不就白跑了?
然後一審時,對造狂出了六、七份訴狀,
我方律師卻只回過兩次答辯狀,
(其中一次還是法院來函要求雙方整理爭點,所以回了一份簡單的爭點整理狀),
中間我曾寄信問律師是否該出份狀子回應對方那堆指控,律師也無回應,
然後只開了一次庭,就言詞辯論終結,
一審我方就敗訴了。(目前上訴二審試圖挽救中...)
接著,對造又告了一件新的案件,
因為新案算是前案的延續,
所以我們還是繼續委任A所辦理,當然也還是由同一位律師承辦。
經過前案一審敗訴的經驗,我原本以為這位律師會積極一點,
結果新案即將要開調解庭了,法院通知也有要求我方應在調解前提出答辯狀,
迄今律師仍無聲無息,
我已經在考慮該乾脆自己寫答辯狀算了(那我請律師幹嘛?),
還是反正只是調解、讓律師兩手空空地去現場發揮也沒差?
(可萬一最後又輸...)
而敝公司另有一案,則是委任B律師事務所辦理。
B所承辦律師執業多年,經驗豐富且非常積極,
而我在向律師解釋案情時,基於信賴律師,通常會盡量完整提供資料,不太會有所隱瞞,
結果就常發生律師認為某資料對我方有利、應該於訴訟中提出,
我則認為該資料牽涉公司內部機密資訊,除非真的攸關勝敗,
不然沒必要把所有公司內部資訊都提出於法院公諸於世。
當然,是否攸關勝敗,每人判斷不同,
而這也常成為我跟律師之間爭執所在。
我懂律師想要全力求勝的心態,
但身為公司法務,我也有公司立場需要考量,
真的有必要為了勝訴,
把公司內部大小機密通通提到法庭上、甚至最後被法官寫進判決裡上網公開嗎?
還是我以後對於不想公諸於世的內部資訊,乾脆也不要主動提供給律師算了?
等律師主動詢問或法官命提出再說。
以上這些狀況,真的令我挺困擾的,
是我太難搞、還是律師的問題呢?
請問板上各位有什麼好建議嗎?
作者: badid (壞埃低)   2022-07-03 14:30:00
有什麼好糾結的,覺得委任的律所不好就換掉,現在律師競爭非常激烈,出錢的客戶才是老大,換到滿意為止
作者: jesil (._.)   2022-07-03 14:35:00
雖然可能只是認知落差 但是A的情況真的是見怪不怪了老闆有名氣 負責接案 剩下就是助理跟受雇要煩惱的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07-03 15:09:00
第二點來說公司不能公開的機密有沒有跟律師先說明?沒有的話,律師不會知道啊,他只會覺得既然是你提供的,對我方有利律師當然就會提出啊
作者: xiouming (..)   2022-07-03 15:41:00
中大所很少老闆自己處理?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22-07-03 16:01:00
貴司花了錢但沒有要勝訴要說清楚啊,不然我怎麼知道自綁一手是什麼意思
作者: qaz19wsx96 (xyz)   2022-07-03 16:18:00
並不是出狀多就會贏= =之前我才遇到對造沒請律師,就用鉛筆去表格手寫了起訴狀,最後就只有那張,然後他贏了= =我們這邊丟了幾十個附件加十幾張狀…
作者: suzukaze0104 (青葉)   2022-07-03 16:39:00
中大所收了錢就丟給受僱真的滿常見的,沒丟給實習就不錯了…
作者: sarcasm111 (no way)   2022-07-03 16:56:00
事務所有受僱八成都會丟給受僱做
作者: otaku123 (他卡夕)   2022-07-03 18:04:00
大所受僱手上案件量很多,建議由公司方督促或主動詢問進度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張包裝工)   2022-07-03 21:01:00
你行你上啦講那麼多
作者: redwaygg (政大高以翔)   2022-07-03 21:30:00
涉及營業秘密的資料可以聲請限閱或不公開審理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2-07-03 21:45:00
問題是公司什麼有的沒的都當機密吧
作者: zzzmamie (Mamie)   2022-07-03 23:38:00
我當過律師,現在是公司法務,簡單來說直接要求律師出狀前先給公司看過再出吧
作者: tina1234 (tina)   2022-07-04 00:39:00
不太能接受因為是受雇就散漫的理由,開庭時間變更、針對對方書狀回應(不一定要用書狀回應,但不能沒有準備)等等都是律師很基本的工作,不能用自己是受雇推託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2-07-04 00:46:00
覺得B的情況比較見怪不怪吧 溝通好就好了A的情況應該要跟他們老闆反映吧
作者: cck525 (′˙ω˙‵)   2022-07-04 09:33:00
B的話 你覺得是機密 就不要提供給律師不就好了,給那些你覺得可以在法庭上提出的資料讓律師去評估啊。如果律師覺得不足,那就看你們覺得勝訴重要還是公司機密重要啊。幫公司把關不就是公司法務的工作嗎
作者: xxvi (與我懷抱相同的異教信仰)   2022-07-04 10:26:00
我的作法同24樓z大,沒有遇過企業表明不適合的資料外部律師還是堅持要提的情形耶…
作者: aij (bbb)   2022-07-04 12:29:00
A所的部分建議你換間事務所我以前受雇的時候,庭期變動這種事不敢不交代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2-07-04 14:07:00
B的狀況到時輸了律師很好推給你,你要有心理準備
作者: swallowjc   2022-07-04 14:55:00
那要不要考慮改找我們XD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22-07-04 19:08:00
要律師擔勝敗責任 自己又想決定提出何資料 不矛盾?
作者: ping6944 (振筆疾書)   2022-07-04 20:24:00
事實告訴我們,不要再一昧的找大所,大所通常就交給受僱去處理,而受僱的心態通常…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22-07-04 21:21:00
我以為是要檢討自己不夠大咖 老闆懶得處理你們家的案件(反串要註明
作者: coffee1122 (incute)   2022-07-04 21:56:00
就是A所的問題不在於他是中大所吧,只要有受僱的所,老闆接了案給受僱辦不是常見(就是這樣)嗎?而且就是說,遇過的中大所做訴訟的,出狀沒有在客氣,只怕每次開庭最新的那一份不是自己的(當然不能否認跟客戶大小有關),但聽起來可能是原po遇到的受僱律師本身辦案被動一點或是不夠積極(這原因也很多),也有可能就是A所本身就不以訴訟為長。那在這樣的狀況,不確定原Po是不是有權限決定換事務所,如果不行,就目前在上訴的這一案,這樣的狀況確實影響訴訟,就是跟上面老闆或合夥人反應,付錢的客戶就不要委屈自己了(會不會做客戶呢真是XD)老闆如果緊張就會去盯一下這個受僱,另案要委託進去老闆可能也會注意換另一個受僱配合你們。那如果都沒有任何改變,那就是A所案件很多受僱也真的很忙(言下之意就是貴公司可能對A所而言…)那也有一種可能就是老闆真的認為這個案子就只能這樣辦(這種情形,在你們反應下聽聽老闆的解釋也好一點啊,至少有花錢買到什麼的感覺,用老闆的解釋,也可以跟公司報告)(真是沒想到還有原po這樣的法務)就對B所遇到的問題,原po 應該是很認真的法務,但B所律師也感覺是認真的律師,願意對於一份資料是不是機密要不要提來爭執。(看過法務就是稀里呼嚕丟出巨量資料,也看過律師稀里呼嚕把法務提供的資料直接提出去)
作者: guanquan   2022-07-04 22:07:00
這兩種律師都有問題。一個不認真;一個堅持己見,但其實在業界都滿常見的。還好現在律師多了,建議直接換人吧。
作者: coffee1122 (incute)   2022-07-04 22:16:00
B所的部分,可能是舉證的問題,可以跟律師討論看看,是不是這個文件要證明的事,沒有其他舉證方法了。很少有律師明知涉及公司機密,但在無關勝敗或是還有其他舉證方式的時候,很堅持提出公司機密文件。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22-07-05 02:14:00
A所不是以時計費?出六七份狀感覺對手就是以時計費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2-07-05 11:35:00
勝敗不是看狀的數量啊 你有按照狀的數量增加報酬嗎延後庭期為什麼要跟你說?你是證人嗎如果對方只是在那邊複製貼上一樣的東西 何必要回公司內部資訊要不要上法院 是律師跟老闆決定的小職員就好好聽律師跟老闆的話就好調解成立何必寫狀 不成立還有一段時間要開庭你想要對律師訴訟指導 你就自己上場就好
作者: aij (bbb)   2022-07-06 11:50:00
延後庭期為什麼不說,到庭看律師開庭狀況錯了嗎?如果是樓樓上這種態度,案件交出去真的會堪憂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22-07-06 14:43:00
同意樓上 我也對於那種代理人當事人不分的道長很感冒
作者: albear (鐵雄)   2022-07-06 17:16:00
當事人到庭旁聽是有好處的,免得當事人怪東怪西
作者: greta1994 (小夏)   2022-07-07 03:49:00
改庭期不跟當事人回報還可以如此理直氣壯…
作者: pemberley (^_^)   2022-07-07 15:34:00
不論當事人會不會到場旁聽 改庭期都該通知當事人啊書狀不是寫得多就會贏 但若覺得沒必要出狀應該要跟當事人說一聲而不是無聲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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