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律人協會-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

作者: lpgaga5566 (懶叫卡卡)   2021-09-29 19:00:06
各位道長安安
預祝國慶連假都可以放下卷宗好好休息
代po如下:
【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來了唷!
一年一度的 #律師培訓課程 來囉!繼環境訴訟律師培訓課程後,今年再次輪到反迫遷培
訓課程 。前兩屆課程迴響熱烈,培育出具有土地爭訟能力的律師,並紛紛投入徵收案件
中,如西港外環道徵收案、桃園航空城案等案件,均由EJA的會員律師帶領學員進入案件
,並豐富了土地爭訟的人才庫。
為了使這些經驗能夠更好的傳承與延續,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
權保障基金會 共同舉辦「第三屆 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本課程除邀集具有豐富實務經
驗的工作者外,更邀請專業學者來為學員完整介紹政府的空間規劃政策、開發手段、法律
規範,並輔以訴訟實務的經驗分享,釐清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培養具備反迫遷的訴訟
知識 ,幫助參與學員了解土地訴訟案件的整體輪廓。
本次課程藉由10堂課的講授加上1堂現場直擊的課程安排,讓學員進修充實專業能力,瞭
解如何更能夠切中土地公益案件的重點所在,以培養土地公益訴訟案件的即戰力。
活動報名即日起到10/17截止,其他詳細課程說明請見:https://neti.cc/rLE2gln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21-09-29 23:49:00
建議依例稿補上:「當事人縣市」、「諮詢費意願」「可開會時間」 總之,你參考「推薦」的發文例稿事項要推下一篇,推錯文了。原po要修掉我推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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