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付律師公會費 視同薪資

作者: 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   2020-12-04 10:20:01
律師事務所要注意,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事務所幫轄下的受雇律師,代付參與律師公會
的會費、入會費,屬於支付薪資所得的部分,要計算扣繳稅額、申報所得憑單。
官員表示,依《律師法》規定,執業律師必須先加入律師公會並繳納入會費,因此律師事
務所如果幫旗下受僱律師繳納律師公會入會費,雖然加入公會的名義是受僱律師個人,但
其實個人的加入目的,是為了受僱事務所的業務需求,因此可以列為律師事務所的必要費
用。
不過就這筆費用的性質而言,官員表示,這筆費用算是事務所對於受僱律師的補貼,視同
薪資。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064663
以後受僱律師實際領到的薪水外,
還要加上事務所繳的公會會費作為薪資來報稅,
然後事務所繳受僱的公會會費,還不能報費用,
要報員工薪資,
國稅局是不是想逼死受僱律師啊,
到底是和受僱律師有什麼仇啊?
這就是給事務所一個不幫受僱付公會會費的誘因,
以後大家實質薪資所得都要減少了嗚嗚。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醬)   2020-12-04 10:48:00
因為國稅局知道全聯會全律會都是老闆組成的啊,受雇律師算個什麼咖?
作者: staatsrecht (國家法)   2020-12-04 11:58:00
???
作者: capitalofz   2020-12-04 12:17:00
受僱的薪水??應該是全聯會大頭們的薪水吧??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2-04 12:57:00
太扯了 而且不要說誘因 對受僱律師來說還有累進稅額問題多了一筆自己從未入袋的規費被算成是薪資所得其他職業公會費要不要比照辦理?
作者: GingFreecss (金富力士)   2020-12-04 14:07:00
因為列事務所費用課不到稅 轉頭向受僱課稅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4 14:44:00
合情合理啊
作者: deguoden   2020-12-04 14:55:00
不幫忙繳會費的老闆算先知嗎?
作者: aij (bbb)   2020-12-04 15:40:00
為什麼不是向律師公會課稅
作者: badid (壞埃低)   2020-12-04 16:02:00
沒穩定案源的律師才會一直當受僱,被社會欺負很正常啊
作者: accy (ay)   2020-12-04 16:07:00
傻眼其他職業公會有比照辦理?
作者: capitalofz   2020-12-04 16:59:00
合理在哪 根本沒進我口袋記成薪資收入?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12-04 17:45:00
發進你口袋,讓你拿去繳,朝三暮四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20-12-04 21:55:00
這算什麼薪資?官員可能是好意啦,要逼受僱趕快獨立自己出去開業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20-12-04 22:45:00
天才政策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4 23:58:00
律師們涉及到自身利益腦袋都變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12-05 19:55:00
常識,而且n百年前就有規定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20-12-05 23:56:00
律師公會收會費算營業收入嗎?
作者: capitalofz   2020-12-08 20:52:00
某y不是說涉及自身利益的時候 律師腦袋都變了要不要去律師公會反應一下?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9 18:05:00
打贏國稅局再說啦。講一堆有的沒的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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