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建議增加徵求律師的例稿內容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9-05-13 15:07:23
還是有些人會用「徵人」來找律師
建議版主是不是在「徵人」例稿的第一行跟最後一行
徵人是求職用,不是找律師/委任律師 用
用顏色標示,如果是要委任律師,請用「推薦」
大家都省事
※ 引述《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之銘言:
: 建議版主增加徵求律師的例稿內容
: 看起來找律師,比較多用推薦
: 不過還是有人用徵人來找律師
: 看分類上要不要再明確些,或是在板規說明
: 建議在找律師的部分,加下列例稿內容及選項,減溝通成本跟不必要的不愉快
: 一、事實摘要
: 二、地點
: 1-當事人縣市:
: 2-事實發生地:
: 三、諮詢費:無/願意
: 四、預算區間:
: 五、委任事項:
: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一審已判/二審中
: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只能晚上跟假日
: 這樣可能大家都省事些
作者: hc1118 (人˙非)   2019-05-13 15:25:00
推,這個建議不錯
作者: ZGMFXfreedom (haruka)   2019-05-13 15:56:00
原po發文必推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國空軍)   2019-05-13 20:00:00
這建議不錯+1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13 21:00:00
+1,是不是可以發個連署?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9-05-14 08:37:00
推小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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