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分享一下10多年前的實習經驗,當初是在桃園地院旁邊某律所找到實習,面試我的
是A律師,錄取後指導律師變成B律師,這倒不打緊,重點是B律師平常主要執業地區是台
中,我連B律師長怎樣都不知道,正式上工當天我被一位不知名大嬸帶到法院旁某間一樓
律所(不是
之前面試的地點),然後大嬸就說:來,你就坐這張辦公桌,幫B律師接案。我心想:見鬼
了,我是來學習的不是嗎,我什麼都不會妳叫我幫B律師接案,難道我要虛度五個月的時
光嗎?在看了一天車來車往後,我隔天就跟A律師及傳簡訊給B律師提離職……後來在台北
找到一間事務所,指導律師是15年法官經驗轉任的資深律師,很強又很願意教,還會親自
校閱每份書狀並給予評語,獲益良多,所以,如果不適合就果斷離開,下一間會更好!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