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臺洋法律事務所徵受僱律師

作者: skycello (綺韻輕揚)   2018-08-31 09:29:17
代Po,請勿回PTT信箱。
【事務所名稱】臺洋法律事務所 所長王寶蒞律師
【工作型態】 受僱律師。
【工作內容】 執行律師業務。
【工作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開封街2段57號6樓。
【工作時間】 9:00AM-5:30PM,週休二日。
【薪資範圍】 原則月薪5萬元以上,詳面議。
【福  利】 享勞健保、三節及不定時業務獎金發放等福利。
【加分條件】 1. 擅Office軟體(尤其Word及PPT)。
       2. 瞭解電子卷宗運用,會使用dropbox、pdf-xchanger、
Abby finereader等軟體。
【聯絡人/連絡方式】
1. 請先投遞電子履歷表至[email protected],
本所會再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目前訂在9月6日下午
或9月7日上午,通知面試時間應會在9月4日前)。
2. 希望到職日為九月中旬。
3. 以下資料請擇一提供:
(1) 提供二份報告(不限法律類)或曾撰寫過之書狀。
(2) 或請以「一位律師,如何稱得上是好律師」為題,
          撰一500字以內的文章。
4. 如有其他專長或證照(如語文或軟體等),亦請賜知。
作者: topshuai (頂帥)   2018-09-01 17:09:00
交以前的發言單可以嗎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18-09-03 16:12:00
原則...注意!!!!最低起薪受雇律師5萬、實習律師2.5萬未達此標準刪文並劣退
作者: skycello (綺韻輕揚)   2018-09-04 09:16:00
可以的。原則五萬元,但如經面議後合意提高,應也無違反板規?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18-09-04 09:19:00
大部分的人是寫50,000起,依學經歷調整,但如原文所述
作者: lef1986 (303)   2018-09-04 09:20:00
「原則5萬元」跟「原則5萬元以上」的意思完全不一養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18-09-04 09:20:00
,可能會有面議之後低於50,000元的情形發生,所以才問清楚 是否有可能低於行情價而有違規之虞
作者: SoloHomerun (東邊森林趕羚羊)   2018-09-06 15:59:00
瞭解電子卷宗運用,會使用dropbox、pdf-xchanger、Abby finereader等軟體,如果是法助應該會比較容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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